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07-25 09:00 字号:[ ]

局机关各处室、大队、考评办: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现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特此通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7月25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725印发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以及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公开办《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文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全局办事公开工作,为推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结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水平明显提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三、基本内容

  (一)组织机构标准化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2、明确政务公开机构职责。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及时编制、公布、更新公开内容。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局政务公开日常事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3、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4、指定专人负责。各成员部门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5、公布组织机构信息。将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时间、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通过局外网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

  1、凡是本局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

  2、加大重大决策部署、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人事任免、公共资源配置、监督投诉等事项的公开力度,尤其要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予以重点公开。

  (三)公开形式标准化

  1、设立政务公开网络专栏。依托局门户网站,以专栏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分门别类予以公开,并编制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一览表,把网站列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

  2、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不定期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有关情况;凡是重大事项、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事项,由局新闻发言人或局分管领导进行新闻发布。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点建设。通过阅档室、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手册等形式,提供便利服务。

  4、搭建与社会大众的对话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分别设立办事公开意见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获取公众对我局办事公开的意见建议。

  (四)公开时间标准化

  1、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2、推进决策公开,对于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3、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

  4、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办事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的,应当长期公开。

  (五)公开程序标准化

  1、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各成员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为,作出答复。

  3、各成员部门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档案。归档材料(含目录)每半年汇总一次到局办公室档案归档。

  (六)监督保障标准化

  1、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

  2、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依法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办事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3、各成员部门积极配合局公开办开展办事公开评议活动,及时改正发现的问题。

  4、各成员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四、实施步骤

  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从2013年5月至2013年12月,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

  各成员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13年10月)

  各成员部门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完成本处室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一览表,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项办事公开信息,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3年11月—2013年12月)

  各成员部门要认真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经验,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具有很强开拓性、创新性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突出改革创新

  各成员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完善载体,使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式更灵活、方式更多样、成效更明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中,体现在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及时把那些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更具指导性和约束力的制度规范。

  (三)加强制度保障

  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防止国家秘密泄露;要制定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各成员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列为重要日常工作内容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四)注重营造氛围

  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要重点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广成功做法,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开展。

 

附件:1、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全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以及检查、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现成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吕庆端

常务副组长:倪林祥

    长:唐文建  孟和平  王军荣      蔡永和

          员:许若鹏  陈珍约  郑福星  孙卫东  张宏景

                张仁文  徐林法  洪卫国  陈志永  傅文顺

                刘年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综合各处室、大队、考评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主任由许若鹏兼任。局效能办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处室、大队、考评办按照省、市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事项,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

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现成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7人组成,挂靠局效能办,负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依法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办事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成员如下:

      长:倪林祥

    副组长:许若鹏  徐林法

      员:由局效能办成员兼任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 TEL:0592-2056110 邮编:3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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