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通知
日期:2013-09-16 12:00 字号:[ ]

厦城执〔2013121

各处室、大队、考评办:

    针对近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的情况,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订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

    特此通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916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为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省、市公开办《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市公开办《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制订进一步深化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大队、考评办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以上,研究和解决局政务公开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公开办),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公开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具体承办并牵头审议局政务公开事项;对公开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维护和更新局政务公开信息;组织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受理、协调处理、答复向我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成员由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机关纪委书记等兼任。主要职责是: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与年度工作部署;对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实施监督;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建议和要求;受理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信息,包括局领导及分工、局主要职能、机关处室职能、直属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联系方式、领导简历等内容,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提供。

    2、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范文件及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类、城乡规划管理类、城市园林管理类、城市绿化类、城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类、市政公用管理类、环境保护管理类、工商行政对无照流动商贩管理类、公安交通管理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管理类、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类、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类、其他相关授权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由政策法规处和相关拟制单位负责提供。

   3、规划计划信息,包括总结及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专项整治计划等内容,由拟制单位负责提供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数据统计信息,由执法协调处、执法督查处负责提供。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其中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由局办公室负责提供,社会安全事件类、重大执法活动类等内容,由执法协调处负责提供。

    6、行政执法信息,包括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依申请公开执法结果等内容,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

    7、通报通告信息,由拟制单位负责提供

    8、年度报告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9、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公示结果、年度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内容,其中,人事任免公示结果、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公开,绩效考核结果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10、财务公开信息,包括预算公开和预算批复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二)在本局内部公开的内容

    1、局年度工作总结、计划,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及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公开,适时公布。

    2、局机关财务收支、公共资源配置、使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公开,每半年公布一次。

    3、局内部管理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公开。

    4、局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及实际开支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公开,适时公布。

    5、干部考核、聘(录)用干部、干部竞争上岗、交流、人事任免工作中的工作程序、任职条件、任职结果。由人事处负责公开,适时公布。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医疗及保险、福利、培训、奖励事项,由人事处负责公开,适时公布。

    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公开,每年公布一次。

    8、监督投诉情况,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公开,每年公布一次。

    三、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工作流程和公开时间

   (一)主要形式

    1、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般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电子信息屏、编发有关宣传资料等形式。逐步把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作为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的主渠道。

    2、在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一般采取数字城管办公系统、电子信息屏、政务公开栏、文件、简报、会议等形式。

    3、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布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

    (二)工作流程

    必须严格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公文类信息。局公文拟制过程中,应逐级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进行审核,由拟稿人提出公开方式的初步意见,经处、室领导初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局领导审批,确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的,由办公室在文件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局外网管理员,外网管理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布。

    2、其他拟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数据统计类等)。各责任部门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经局分管领导批准、报局公开办(承办处室为局办公室);局公开办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必要时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局外网管理员;外网管理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布。

  (三)公开时间

    1、政务公开的时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2、重大决策,应当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3、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政务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的,应当长期公开。

    5、法律、法规、规章对规定的公开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

明确局长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局领导对分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单位评先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的、不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引发严重后果的、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依照省、市《办事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审议制度

政务公开必须按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国家秘密和有必要保守的工作秘密,也不得把应该公开的事项定为密级而不予公开。政务公开审议中应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合法、真实、可信;四是公开是否突出重点。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评议和检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牵头,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执行本《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的情况;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及记录建档是否符合要求;干部职工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反馈制度。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本局网站设信箱,不定期征求和听取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备案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档案,政务公开的情况及时报局效能办备案并整理归档。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向市机关效能办上报一次有关情况。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所有公开的内容都应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附件:1、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32013年度厦门市政府部门绩效指标评分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考评表)

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

5、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版文件签发单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916

 

 

 

 

 

 

 

 

 

 

 

 

 

 

 

 

附件1: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吕庆端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文建  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孟和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军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永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珍约  局党组成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员:许若鹏  办公室主任

郑福星  政策法规处处长

孙卫东  执法协调处处长

张宏景  执法教育处处长

吕炜滨  执法督查处处长

洪卫国  一大队大队长

陈志永  二大队大队长

傅文顺  三大队大队长

张仁文  四大队大队长

刘年春  市容考评办主任

二、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许若鹏  局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柯红生  副调研员

  员:刘超锐、洪胜蓝、张晔、张琳、许淑娟、汪少灵、谢春霞、黄仲华、陈俊芳、杜晓笑、朱少宇

 

 

 

 

 

 

 

 

 

 

 

 

 

 

 

 

附件2: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长:倪林祥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员:徐林法  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吕佳青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李增利  副调研员、机关纪委委员

 

 

 

 

 

 

 

 

 

 

 

 


附件3:

 

2013年度厦门市政府部门绩效指标评分表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考评表)

 

被考评单位:                                     日期:             

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0)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

明确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和责任部门。

有专人承办本单位公开事宜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以正式文件发文为准)

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

(3分)

工作机构不健全、部门责任不明确、无明确承办人的各扣1分。

 

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包括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和备案五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以正式文件发文为准)

(2分)

有1项制度未建立或1次制度不落实扣1分。

制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含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指南明确,并及时更新。(以正式文件发文为准)

(3分)

1项内容未指定并公开或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加强对所属单位或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督查。(有监督检查、评议情况为依据)

(2分)

所属单位被市以上(含市级)公开工作部门发现问题的,1次扣其主管部门1分。

(55

本单位权力运行全过程,包括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和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执法结果。

(6分)

有1项未公开的,扣2分。

 

提供服务和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8分)

有1项未公开的,扣2分。

根据公布的依申请公开办法及时办理个人和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6分)

未按规定办理的,扣2分。

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分)

有1项未公开的,扣2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分)

有1项未公开的,扣2分。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分)

有1项未公开的,扣3分。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的监督检查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2分)

有1项未公开的,扣3分。

(9)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向社会公开信息。并将其作为主要公开载体,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够在网站上查询。

(2分)

无专栏或查询不便的,扣1分。

 

公布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

(2分)

未公布电话或未设立意见箱的,扣1分。

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通过公开栏、触摸屏、小册子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

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有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及职责、人员去向栏等基本信息公开载体。

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有网上受理方式。

区政府还应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3分)

缺1项扣1分。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共查阅室、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内部刊物以及听证会、咨询会等便于群众知晓的形式公开信息。

(2分)

具备任一形式即可得分。

(3)

政务公开单位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1分)

1项申请未达要求的扣1分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1分)

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的,应当长期公开。

(1分)

(11)

政务公开单位依照《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确定各单位职责范围的公开事项。

(2分)

未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的,不得分。

 

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按《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作出答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除按照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分)

未按规定办理的,1项扣1分。

政务公开单位应当建立政务公开档案,由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反馈意见、处理结果等形成文字资料,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2分)

档案内容不齐备的扣1分。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在3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反馈。

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收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向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

针对反馈意见和建议要在30日内予以答复或者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分)

未按规定办理的,1项扣1分。

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2分)

未按规定办理的,1项扣1分。

(12)

按要求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上级要求的有关材料。

(3分)

1项未按时上报扣1分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5分)

因公开工作被投诉并查实的,1次扣1分;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或改判的,每次扣2分。

加强对所属单位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过错的责任追究

(2分)

对有过错主动追究责任的,1次奖1分(最多2分)。未处理被发现的扣1分。

按规定向市政府网站、公报及设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并及时更新。

(2分)

未按规定送交或及时更新的,1次扣1分。

(5)

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或做法被省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或省部级以上单位以文件形式予以推广的。

(1分)

达到1项要求的,得1分。同一工作经验或做法同时具备加分情形的,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5分。

 

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或做法受到省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或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1分)

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或做法受到省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在讲话材料中肯定的。

(1分)

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或做法在全省性以上会议作典型经验介绍的。

(1分)

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或做法在本系统或全省范围推广的

(1分)

 

 

 

 

 

 

 

 

 

 

 

 

 


附件4: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

(非公文类

拟公开信息主题

 

拟公开信息概况

 

申报处室

 

经办人

 

申报时间

 

拟公开方式

 

申报处室  意见

 

局分管领导意见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公开办)意见

 

备注

 


附件5: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签发单

 

签发:

 

分管领导审核(相关领导会签):

办公室

审核:

处室会稿:

处室核稿:

拟稿人:

事由

秘密等级:

 

保存年限:

 

公开方式:

 

文件编号:

主送: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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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务公开办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9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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