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0-10-23 15:50 字号:[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

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各处(室)、大队、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任务。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二)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0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单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相关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各业务处室负责起草,政策法规处负责法制审核)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

     责任部门:办公室、执法教育处、各相关部门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要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参与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丰富内容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牵头部门:执法教育处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执法协调处、执法教育处、城管协调处、广告设置管理处、治违办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责任部门:广告设置管理处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细化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公开流程要素,规范办理材料格式,消除“其他材料”“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协调处、执法教育处、城管协调处、广告设置管理处、各大队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加强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进一步做好局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我局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牵头部门:执法教育处

责任部门:城管协调处

  (三)强化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各级信息公开职责分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规范完善考核评估,认真梳理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及时作出调整。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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