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52-01-2024-024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招领公告 |
以下机动车(清单详见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网站http://cg.xm.gov.cn)因违法停放被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因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所有人无法取得联系或通知当事人至今未来我局接受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8条之规定,请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证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我局领取车辆并接受处理。逾期未领取的,我局将按规定收归国家所有。(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建南路6号之一,联系电话:0592-6682108)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 TEL:0592-2056110 邮编:3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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