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52-01-2024-034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中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印发党内文件通报等形式,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全面认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链条。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7次召开党组专题会和17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全过程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指出问题细化分解为48个具体问题和142条措施,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时限要求。党组书记带头领办4个重难点问题和24条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分工领办具体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检查、从严审核把关。同时,科学制定结案销号流程和标准,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巡察发现问题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着力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举,既大力整改问题,又深入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机制22项,从源头上堵塞问题滋生漏洞,推动常态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深入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指示不到位的问题
(1)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体系科学化水平。协调推动市城管办实体化运作,抽调人员挂职充实市城管办,完善下设3个分组工作制度并落实集中办公,统筹协调解决19个重难点问题并形成8个典型案例。推动智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实体运作,抽调人员组成指挥中心工作专班,明确下设4个分组职责,建立6项工作制度,构建实战型指挥调度模式,在文明创建实地测评、防抗台风、环保督察、重大任务保障等活动期间,高效率调度各要素联动,效果明显。针对新版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考察项目和测评标准变化情况,创新迎检工作体系,明确市、区工作分工,成立4个督导片区、5个工作组,形成片区督导、视频督导和考评督导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2)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机制科学化水平。牵头梳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界限,汇总公安、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市政园林等城管办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561条意见,采纳308条,形成《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事项清单》,涉及具体事项842条,已报审查,并持续跟进推动出台。
(3)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方法科学化水平。围绕搞调研、建机制、抓督办,以全市机构改革和城市管养体制调整为背景,开展城市管养体制联合调研,形成报告专报市委研究。优化完善“大城管”机制工作方案,锚定中长期任务目标,深刻剖析工作推进实际情况,梳理未达到序时进度9项任务的客观原因,科学调整任务推进序时计划,进一步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方案。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精细化的重要指示不到位的问题
(1)实地核查超期未办结件,完善事部件办理流程。一是采取实地核查、再次派发、跟踪督导等步骤,安排专人对2584件超期未办结件进行复核催办,截至目前2584件事部件问题已全部处置反馈并办结。二是修订完善并出台《厦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受理流程规范标准(试运行)》,健全平台事部件跟踪督办流程,从根源上减少超期反馈件问题发生。
(2)全力创建省级优秀样板,以点带面提升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力创建省级优秀样板,以点带面提升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制定《2024年精细化管理街区建设工作方案》,经过精心评选,2024年省级精细化管理街区建设对象选定为海沧区嵩屿街道“兴东花园片区”,后续市城管办将按照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加强岛外巡查监督,扩展网格监督覆盖面。制定网格化管理监督员每月巡查计划,从2024年4月起将岛外网格化管理监督巡查时长占比提高到50%,每月在网格化管理督导员报告中增加岛内外工作时长占比分析。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智能化的重要指示不到位的问题
(1)打通数据壁垒。目前,已通过接口对接、数据服务、库表对接、单点登录等多种形式完成69个数据模块接入。同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采用固定频次更新非实时数据。目前接入的数据模块中有52个为实时数据,其余17个为非实时数据模块,通过定期收集实现数据更新。
(2)深化系统融合。通过组建网络专线,将高空监控视频接入厦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3)提升智能化程度。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协调推动12类城市运行监测专题建设。目前,通过数据对接或跳转等方式已实现8类专题监测,3类提供PPT介绍和录屏,其余1类为道路塌陷专题监测,定期收集主管部门监测数据。
(4)提高街面秩序视频监测量占比。通过增加市一网统管AI中台来源、车载AI视频识别功能等方式,优化算法逐步提升视频自动识别城市管理问题的数量。截至目前,视频自动识别数量为1796件,比2023年全年完成总数有较大提升。
(5)全面推动各区智能化建设。召开全市运管服平台推进会,调研六个区城管办平台建设进展和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推进清单;推广思明区平台建设经验,指导同安区、翔安区城市管理智能化建设工作,目前,翔安区已接入并使用市运管服平台,同安区现有一期城市管理服务平台与市局平台可实现事部件数据对接,同安区二期平台建设项目协调申请建设费用中。
(二)行政执法质量不够高方面
4.关于办案数量较少的问题
(1)实行“全员全域办全案”机制。一是根据市级执法职责事项,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立案查处。二是打破大队之间的职责边际,按照“谁备勤、谁办案”的原则,联动备勤期间的案件由当班中队负责跟进办理。三是结合文明创建等重大工作安排,常态化开展走街巡查,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做好全过程记录。
(2)加强重大案件查办督办和提级办理。2024年以来,对相关单位移送的4件重大案件提级移交市局执法支队办理;对4月份以来各区提请的2件需协调处理的重点案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办理。
(3)主动加强对区局业务指导。一是汇总梳理各区局历年来执法疑难问题,印发《执法疑难问题指导意见汇编》。二是就省一体化执法平台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到各区城管局实地走访调研,进一步指导规范执法办案。三是结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着手修订市、区两级执法职责划分。
5.关于执法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1)加强卷宗评查,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10件案件卷宗,及时补正完善。二是对照省、市《卷宗评查标准》,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规范案件办理,落实每半年一次全系统执法案件卷宗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三是严格落实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组织一轮市级执法人员全员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水平。
(2)开展安全排查,消除暂扣车辆存放安全隐患。在同安暂扣场地车辆存放区域增加2个监控探头、4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制定暂扣场地存放车辆管理办法,明确规范场地车辆存放流程和要求,每季度联合暂扣场地管理服务公司及涉案车辆执法办案机构开展违规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督促区城管局加快暂扣车辆后续处置。
(3)科学调整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核实相关数据。一是对2024年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二是压实数据填报责任。三是开展数据抽查。四是优化完善数据上报模块,制定数据上报标准,相关模块已上线运行。
6.关于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精确指导与精细监督,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一是对各区城管局行政执法案件败诉原因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二是梳理近年来全市城管系统执法疑难问题并研究形成指导意见,分类整理形成汇编并印发基层执法部门。三是与相关部门开展沟通协调,点对点指导和监督典型涉诉案件办理,降低败诉风险。
(2)强化对裁执分离案件全链条管控,提高裁执分离案件执结率。一是修订完善考评方案,并将考评成绩在厦门日报等媒体予以公布。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将裁执分离案件执结情况纳入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实行案件系统化管理,滚动跟进案件整改进度。三是与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两违”类非诉案件共享机制的工作办法》,推动2024年新裁案件实现全链条管控。截至目前,2019年以来裁执分离案件执结率有较大提升。
(3)扩大监督覆盖面。一是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开发督查督办系统,建立信访件办理情况数据库,对交办各区城管局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二是组织信访法治化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全系统信访干部依法履职。三是每月对各区城管局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抽查。4月份以来,共抽查全系统信访件188件,抽查率100%。
(4)加大抽查评查力度。一是扩大“两违”现场抽查比重,将“两违”问题列为每月必抽查的重点内容,4月以来累计抽取“两违”件108件。二是评查通报直接点出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加强成果应用,提升监督效果。
(三)“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树得不牢方面
7.关于发动群众参与不充分的问题
(1)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一是统筹城市管理宣传力量,组织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宣传工作会议,交流2023年宣传工作情况成效、研究2024年宣传思路,提出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要求。二是印发2024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和年度执法宣传工作策划,有效提高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2024年在“厦门城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531篇报道,其中城市管理类宣传报道合计598篇,占比62%。
(2)营造群众共治共管浓厚氛围。一是全面梳理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定职责需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法条。二是在我局官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改意见,邀请高校教师、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师、律师等专家学者和管理相对人召开《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广泛征求相关行业专家和管理相对人意见。三是联合报社开展“我为城市管理提升献一策”金点子活动,2024年以来,通过网站公开、召开座谈会等形式4次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四是修订《“厦门城管”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调整局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每月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栏目内容,2024年以来,平台受理问题数量104870个,公众号受理数5712个,群众自主反映问题量提升至总受理总量有所提升。
8.关于为民服务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1)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合理设置停车点位。一是制定《海湾公园区域周边停车点位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经充分论证后优化海湾公园周边停车点位设置。二是举一反三,按照《厦门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公共区域停放区设置指引(试行)》,明确共享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四条基本要求和工作标准,严格设置全市共享自行车停车点位。采取科学审慎原则,积极作为,及时回应群众关于投放共享自行车相关投诉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确有影响通行、安全的点位予以撤销或调整;对不符合增设条件的诉求,做好解释工作,避免过于随意变更停车点位。同时,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实时调度,合理控制各点位车辆投放数量,防止出现拥堵问题。
(2)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规,提升户外广告活力。一是按立法进程推动《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改工作。二是编制《岛内片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嘉禾路南片区、五缘湾北片区、五缘湾南片区、邮轮母港片区),已在市执法局官网公布岛内片区实施详规,组织岛外片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规招投标。三是推进综合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拟制完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四是组织开展“寻找厦门高颜值店招”评选活动,评选出100个厦门高颜值店招和10个厦门“十佳”店招精品街。五是建立下基层调研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制度,通过面对面沟通协调,推动解决个别路段中小型侧招设置需求等7个方面问题。
9.关于热点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1)有序推进历史“两违”排查整治。一是印发2024年“两违”综合治理考评方案,有关指标将历史“两违”问题化解单列统计推进。二是落实省、市关于历史“两违”分类处置文件要求,结合动态巡查、座谈调研、案件督查等时机,先后就历史问题摸排、化解等工作进行座谈会商,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三是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中村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会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历史“两违”问题处置。四是梳理历年来关于农村自建房、住宅小区、商业办公、农村集体用地等相关分类处置政策规定,下发《城乡规划建设政策摘编》,指导各区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协助相关部门推动出台《关于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关于解决国有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
(2)推动独立式商品住宅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遗留项目处置工作。一是组织对各区按照“一类一策”整改措施完成处置的9个项目进行现场核验。二是由各区城管局对17个项目排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鉴定意见进行核验,并纳入清单管理。
(3)推动源头治理噪声污染问题。一是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对2024年以来岛内噪声投诉较为集中的建筑工地的投诉推动部门协同办理,会同主管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合力破解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整治难点。二是持续开展“静夜守护”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重点对34个重点排噪建设项目进行巡查督导。2024年以来,城管部门共受理噪声污染投诉件4293件,均已按投诉处置机制办理、反馈。
(四)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存在漏洞方面
10.关于采购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1)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全链条监管。一是修订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对未按年度落实内部监督检查的采购资料进行查漏补缺,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将3个采购项目完整存档。二是召集承建方和相关人员召开协调会,与承建方座谈协调确认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项目交付时间,承建方出具承诺函,确保项目无诉讼风险。
(2)建立定期复查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审核。建立B岗人员复查及统筹专人负责制度,定期审核合同签订流程,防止再次出现违规签订合同行为。
(3)制定合同制约措施,加强合同执行把关。收集补齐中标方2021年以来第三方服务项目所需相关资料,针对第三方服务项目制定合同执行制约措施,严格审核项目执行情况,按合同要求履行到位后付款,并将项目财务报销情况纳入2024年局内部绩效考核。
11.关于项目招标管理有瑕疵的问题
(1)规范款项支付及合同约定管理。一是深刻剖析款项支付不合理、合同约定不科学等问题原因,加强合同执行环节管理,调整优化合同中支付款项比例及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二是修订新一轮招标合同中支付款项比例、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指定专人跟进新一轮项目采购工作,并将合同支付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2)加大网格化管理服务项目标后监管力度。完善服务方人员变更流程制度,掌握网格化管理人员动态信息,及时增删人员变更系统账号,并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方第二季度考核。
12.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一是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制定2024年项目预算编制报表。二是加强采购进度管理及审核把关,定期评估2024年度项目支出进度,建立2024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表,及时做好年中资金调剂。三是每月通报点评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对照市财政局要求进度完成资金支付。
(2)及时清理保证金。一是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定期通报提醒合同支付进度及保证金到期时间。二是针对8笔保证金到期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3)优化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参照市级信息化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我局信息化项目建设暂行管理办法,避免重复建设。二是对建设年限较久且已服务时间较长、架构无法升级的2个系统,保留原始数据,确保系统停用数据有用。三是对系统建设完成后因政策、职能变化以及市级政务云的建设所导致已无需使用的5个系统,予以停用并保留微信公众号、公文交换等功能。四是对因省、市要求需统筹建设的系统,如案件一体化保留数据停止使用。
(4)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能。已优先将8台噪音监测设备安装到群众投诉较多及重点工地点位,并按照相关规定将13台设备纳入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
(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1)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细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廉政教育、风险防控以及日常监督执纪等方面措施。二是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以会代训,培养业务骨干,增强工作计划性和严谨性。三是制定局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事项。
(2)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重点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进行细化。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对开展廉政谈话以及日常谈心谈话等工作进行规范。
(3)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举办集中读书班、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邀请专家授课辅导等形式,引导大家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组织力量对我市城管执法系统近年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主要类型、原因教训进行分析,编写下发《“十个雷区”记心间防微杜渐守清廉》廉政教育提纲,在局办公楼设置清廉长廊,营造浓厚廉洁氛围。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廉政提醒等制度,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所属人员及在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四是围绕关键敏感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一次大摸排,形成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推动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五是加大《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五十九部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执行监督力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降低权力寻租机会。六是深化日常职责行为督察,加强《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职务行为若干准则》的常态督察,规范行为养成,堵塞执法漏洞,提升执法形象。
14.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执法局围绕降低廉政风险,优化队伍结构,开展干部轮岗专题调研。巡察以来,市执法局相关职能部门已开展年轻干部轮岗3人,在下属单位事务中心集中轮岗5名科级领导。进一步督促市执法局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用车管理及审批,落实到人,明确AB岗,确保公车使用闭环管理。
(2)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驻局纪检监察组统筹安排监督力量,把握工作重点,分阶段有步骤跟进派驻监督,及时了解派驻单位情况,注意搜集问题线索。督促市执法局完善局长信箱、廉政信箱、领导接访、网络投诉举报等渠道,注意及时跟进、掌握有关对党组织、党员、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访反映。2024年以来,督促市执法局共调解信访来访87件,化解53件,化解率达61%。同时,督促市执法局修订完善《网站管理和保障规定》《“厦门城管”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畅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投诉渠道。据统计2024年以来,微信公众号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件5712件,门户网站受理386件,均已依法办结。
(六)党的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15.关于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1)提高党组决策科学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精心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定期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开展研讨。二是开设“处长讲堂”,围绕城市管理主责主业开展授课交流,达到以讲促学、以学促干目的。三是持续健全“一委一办一平台两中心”工作体系,发挥“大城管”机制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局党组会、市城管办专题会议、主任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提升源头治理水平。2024年以来,通过梳理12345政务热线、市城市运管服平台群众投诉举报和末端执法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先后刊发《关于近期我市路面不洁等问题的分析报告》《第一季度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数据诉求分析报告》等5期专刊,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到位履职。
(2)加强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力度。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确保重大预算资金项目立项及变更事项能严格按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召开政务联络员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局党组议事规则并培训党组会办会流程,推动各部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16.关于队伍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1)着力解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厦门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选人用人文件规定。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持续优化队伍结构。
(2)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积极开展干部调研,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制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计划,对3名表现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行轮岗交流,选派5名干部到市级重大指挥部和乡村振兴挂职锻炼。
(3)多维度培养年轻干部。制定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意见,优化完善年轻干部导师制度。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研讨,举办“青年说·说清廉”主题活动,选派2名干部到市委党校青苗班、青才班培训。组织年轻干部旁听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和“处长讲堂”专题学习,增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能力水平。
(4)进一步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开展“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研讨,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管理办法,明确了“能上”的7种主要情形和“能下”的14种情形,使职级晋升更加体现差异性,为科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17.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基层党务干部、“厦门党建e家”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岗位责任心和能力素质。每半年组织对各支部“厦门党建e家”平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和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抓好局领导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
(2)加强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每半年开展1次党建工作检查,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全面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将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及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3)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定期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
(七)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深入方面
18.关于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财务报销单据审核。一是补齐2022年度宣传网评培训费用报销单据。二是制定报销事项清单,加强费用报销单据审核把关,确保报销单据齐全。
(2)完善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增设签署领取证件告知环节,重申纪律要求,明确持证人归还责任。目前,已完成证件管理自查自纠,2024年出国人员全部按期归还证件,未发现其他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的情况。
(3)规范支部学习记录。组织各支部对会议记录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学习记录要求,对全局基层党务干部、“厦门党建e家”管理员开展集中培训。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指示不到位的问题。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
2.关于执法水平不够高的问题。按照“谁执法,谁处置”的原则,督促跟踪相关部门对加快涉案物品处置进度。
3.关于为民服务水平不够高的问题。按计划推进岛外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4.关于热点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问题。对独立式商品住宅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已完成整改的,予以结案。对核验后不存在安全隐患的,纳入清单管理,完成“一案一档”的材料整理归档。
下一步,市执法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抓好整治落实,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仓、全部归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379377;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号,邮政编码:361004;电子邮箱xmcg@xm.gov.cn。
中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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