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实施厦门市重要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集美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北片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按照《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2024年修正)《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2023-2035年)》《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2023年版)》《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市执法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编制完成《厦门市重要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集美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北片区)》,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重要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集美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北片区)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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