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14〕68号)要求,我局认真牵头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 完成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梳理各级行政处罚机关职权目录、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和履职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及时主动公开调整、变动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推进“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的有关工作,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重点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及时修订、调整处罚标准,进一步规范处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并率先将本局428项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努力压缩自由裁量的权力。
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二是为社会提供行政处罚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认真借鉴和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及时性,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逐步强化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是建设规范化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系统,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四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广泛征集、吸收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时效性,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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