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7-01-03 11:06 字号:[ ]

  引 言

  本年报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局网站cg.xm.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379376。

  一、概述

  2016年,本局按照《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持续推进政务“五大公开”,推动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我局在机关大厅设立LED大屏、政务公开信箱和政务公开栏,同时在网络上通过本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财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等领域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升部门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二)落实上级精神,强化工作部署。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根据领导职责分工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厦城执〔2016〕49号)。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各部门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人员。我局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并作为年终各部门绩效考评和个人评奖评优考核依据。

  (四)规范平台建设,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共受理群众网站投诉1374件,微信投诉887件,群众咨询47件,均按时反馈。开展领导访谈4次,意见征集活动4次,网络调查活动4次,均得到网友的热心参与、回应。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延伸服务。其中,门户网站具备在线咨询,投诉受理、领导访谈、意见征集、网络调查等与民互动功能;微信公共号具有“投诉拍拍”功能,可以通过关注“厦门城管”进行投诉。我局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及时宣传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成效,加强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更好地提供便民服务,充分发挥网络作为执法宣传和服务群众重要主阵地作用。今年我局制订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管理和保障规定》(厦城执〔2016〕11号),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健全网上投诉办理机制;重点强化舆情监控处置,各部门指派专人参加网评员队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舆情监控和回应,参与网络互动,跟踪舆情动态。同时,结合今年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整改和提高,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效率。

  (五)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重点公开失信“黑名单”。今年我局开展“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政策解读、2016年“百日治违”新举措解读、“门前三包”升级版解读、新修订《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解读。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市局各直属大队、各区执法局为随机抽查主体;市局业务处室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已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方面建立了“两违”失信行为公示制度。依托我市信用信息平台,结合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整理出台了停水停电、停止审批许可等5项联合惩戒措施,对19种违建行为的67种失信行为(14种提示失信行为、53种警示失信行为)进行信用公示管理,营造了“一处违建、处处受限”的“不能违”氛围。

  (六)是及时调整、公开权责清单目录,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因《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制定和修改,我局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对部门权力清单进行梳理修改,并于9月28日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厦城执〔2016〕177号),确认调整后的本级行政权力为37大项(行政处罚16大项,450小项;行政强制16大项,23小项;其他行政权力5大项,6小项),并于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数量方面,本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主要类别,集中在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及意见建议。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6年度访问量达1021047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6年度本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人通过当面、网站或信函申请方式提出申请,涉及的内容主要为城管执法具体案件的办理情况。

  (二)2016年度本局已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件。我局已经按程序按时完成答复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在接受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向申请人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我局将从如下方面予以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本局主动公开信息期限为自2002以来到2016年12月31日止。

  (二)附表(详见附件)。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6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

  年度

  年末

  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82

  1001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182

  1001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10

  2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

  1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4

  4

  5.信函申请数

  条

  5

  5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0

  2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8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2

  2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件

  条

  0

  0

  行政诉讼数件

  条

  0

  0

  行政申诉数件

  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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