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下载(http://cg.xm.gov.cn/xxgk)。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明路86号,邮编:361012,电话:0592-53793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累计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60件,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加强用权公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及时梳理、更新完善并公开。今年修订权责清单1次,经市审改办审核确认后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最新权责清单具体事项为:本级行政权力为43大项,622小项(行政处罚17大项,582小项;行政强制19大项,28小项;行政许可1大项,4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1小项;其他行政权力5大项,7小项)。
2.聚焦重点领域公开。一是执法信息公开。2020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22条;二是行政许可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102件,均在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三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函公开。2020年,我局主办及协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建议共34件,答复函均在“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栏目中公开。四是财务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栏目中先后公布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相关情况。
3.注重政策解读规范。一是围绕市民重点关注事项,以通俗易懂的图文讲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等给大家“划重点”,其中对《厦门山海健康步道管理通告》《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定政策解读,并在本局官网上发布政策解读内容;二是贯彻执行《厦门市城管系统新闻发布工作规定》,规范新闻发布工作。2020年我局共召开《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去保护办法》实施(2020年4月14日)、2020年中高考噪声污染控制(2020年6月30日)、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2020年10月22日)、2020年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为建设高颜值厦门做出贡献(2020年12月25日)四场新闻发布会,并在局网站新闻发布专栏以文字图片方式刊载新闻发布会实录及新闻媒体报道情况。
4.提高网站互动效率。一是依托开通的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和在线访谈功能,在市政府网站开展5次的互动,在局网站开展5次的民意征集、1次的网上调查和3次的在线访谈,同时对互动中网民提出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反馈,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工作方案,提升工作成效。二是及时回应网上诉求。2020年共受理网上咨询109件、网上投诉5391件,均及时办理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和能效,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办结14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统一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2.链接国务院及省政府政策信息,提供查阅、检索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拓展融媒体渠道。与厦门日报构建城管执法系统融媒体供稿中心,做好宣传策划、提升采写水平、丰富供稿形式,全方位地展现新时代城管队伍的形象。2020年来我局累计有29篇政务信息及经验做法被省两办和住建部大城管公众号、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福建省电视台、学习强国等省级以上媒体录用刊发。在主流媒体发布300多篇次的大版面报道,推送700多篇生动活泼的微文,发布网站信息1800多条、微博180多条。
2.优化许可审批。大力开展“马上办、网上办”活动,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不见面审批”,并承担企业申办户外广告设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所有快递费用;主动与试点区域相关业主对接,解答户外广告审批许可中的问题,指导做好申报材料准备。2020年全年,市区两级审批窗口受理咨询事项483件,其中核发行政许可证136个,办理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许可5件,办理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备案116件,全部实现网办、双向免费邮寄。
3.加强窗口建设。坚持把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户外广告审批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重要平台,按照“便民化、标准化、服务化、制度化”要求,提升服务效能,争创“红旗窗口”。制定出台《窗口文明服务工作制度》《窗口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加强作风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制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
2.结合人事变动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加强政务协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9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63 |
+19 |
422 |
|
行政强制 |
27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183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1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1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强弱不一。我局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但仍有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懂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依然存在。
2.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信息公开的内容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专职人员,目前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落实。
(二)工作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素质,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二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好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鼓励;对政务公开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依规严肃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5日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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