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4-54-01-2020-0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执法局 文 号 厦城执〔2020〕14号
内容概述: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批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预算的通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批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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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城执〔2020〕14号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厦财预批指行〔2020〕1号文件,现批复你单位2020年预算(具体预算指标详见附件),并就有关批复数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批复数

你单位2020年预算批复数为367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13万元,项目支出154万元。

二、关于预算执行

(一)做好收入组织工作

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你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的取消、停征、减征、免征和缓征政策,依法征收非税收入,按规定的缴库方式和时限及时办理收缴业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

零基预算是指在预算安排时,打破预算基数概念,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核定各项支出。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125号),预算执行中你单位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理清政府保障边界。你单位要会同上级部门梳理负责领域的政府保障事项,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

2.推进支出政策、项目清理整合。你单位要全面梳理本单位预算安排,加大支出政策、项目整合力度。

3.从严审核增支事项。预算执行中需增支的事项,你单位应按要求开展事前评估,充分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可行性等,合理测算支出需求。未按要求评估的,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市财政局将从严控制增支事项,除执行中央、省出台的政策外,部门新增或修订政策的增支原则上在预算盘子内消化。

(三)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1.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坚持带头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

2.加强宣传经费审核。你单位应对拟通过部门预算开支且在市属媒体上进行的宣传,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委宣传部审核,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开支。

3.规范办公信息设备更替和处置。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办公信息设备处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行〔2019〕23号)有关要求执行。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案》,2020年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执行中需追加资金的项目,你单位应随同资金申请报告一并说明项目的绩效目标,具体量化项目的预期任务和效益。市财政局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的,不追加预算。

2.全面开展事中绩效监控。预算执行中,我局将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0年绩效监控要实现全覆盖。对绩效监控发现,确因客观原因等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按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审批。

3.推进绩效评价扩面提质。年度终了,我局将对部门整体支出、政策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绩效自评要实现全覆盖。

市财政局将对部门自评开展抽查复核,对自评质量差的部门予以通报,对自评结果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予以惩戒。同时,选取部分支出进度慢、问题较多、或即将到期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对评价结果未达到优、良等次,压减或暂停安排资金。

(五)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的要求,你单位要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1.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执行和调剂审批制度的通知》(厦府办〔2018〕151号),各部门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对执行结果负责。你单位应完善内控制度,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并做好单位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等工作。

2.规范预算调剂和追加。预算执行中临时出现的增支事项,原则上在你单位预算盘子内调剂解决。预算盘子内确实无法消化的,按规定程序申请预算追加。除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要事项外,上半年不追加部门预算;对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10个百分点(含)以上的部门,不追加预算。

按照财政部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有关要求,预算执行中,确需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类”级科目调剂、且不涉及其他报批事项的,由我局上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批准;需要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调剂、且不涉及其他报批事项的,由我局按内控程序审核办理,并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备案。

3.加快部门预算支出进度。你单位应以序时进度为基础,编制预算支出月度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一是对于已经细化的预算项目,应加快执行,切实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对于当年预算安排但预计会形成结余的项目,要及时调减当年预算或按规定调剂用于其他亟需资金的支出。

二是落实预算执行通报及结果运用机制。市财政局将继续定期对部门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并抄送市人大及市政府。对全年预算执行率低于80%的项目,按一定比例压减下一年度预算。

4.规范预算指标管理。涉及追加部门预算等需由财政部门报批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调整预算指标并统一使用“部门预算指标办理通知单”下达指标文件;涉及部门预算调剂安排的支出且不需由财政部门报批的事项,由我局负责调整预算指标并对所属预算单位下达指标文件,在文件印发后15天内报市财政局备案。

(六)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你单位要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存量资金和往来款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财预〔2019〕29号),实施存量资金动态盘活:

1.除上级专款外,对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含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和实有账户资金),你单位要结合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核定应上缴资金,交由市财政统筹。

2.对上级专款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含上级部门直接拨付部门实有账户的专款),你单位要按规定上缴市财政。

3.开展本单位往来款清理,以下往来款需上缴市财政:①确认无需支付的款项。②确认需要支付但账龄超过3年仍无法支付的款项。

上述资金上缴后,还需支付合同款项的项目,视同预算已批复项目,所需资金优先从你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或当年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具体按厦府办〔2018〕151号规定的程序办理。确实无法解决的,按程序申请预算。

特此批复。

 

附件:1.2020年收支预算汇总表

2.2020年收入项目预算表

3.2020年预算支出汇总表

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细化至经济

分类款级科目)

5.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细化至经济分类

款级科目)

7.2020年非税收入计划表

8.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

9.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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