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54-01-2022-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22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
2022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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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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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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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无照流动商贩管理、非机动车占道管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砂石土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养犬管理、建筑外立面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拟订城市综合管理的近中期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事项,组织实施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拟订城市综合管理标准、监督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对各相关部门、各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负责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公益宣传制作与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水景雕塑的运营维护工作;负责铁路沿线保洁监督工作;负责本级城市综合管理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调研。 (三)制订本市市容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检查标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容管理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协调,对城区主要道路、城乡结合部、海域沙滩岸线单位、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窗口单位、公园旅游景点和休闲场所、在建建筑工地、过境公路、二次供水等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等进行量化考评。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题市容管理调研。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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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
50 |
42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
151 |
153 |
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 |
61 |
5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紧盯“十四五”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认真落实《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方案(2020-2025)》,立足“大城管”机制,下足“实功、精功、严功、细功、新功、专功”的“绣花”功夫,以“绣花之功”绘就“城市之美”,举全系统之力做好城管服务,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城管智慧和城管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精准发力,在破解城市管理顽疾上再下“精功”。进一步理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研究优化市城管委(办)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市级层面的智慧城管、组织架构、指挥协同、常态监督、综合考评五大体系建设,形成运行高效的“大城管”治理格局。扎实开展“静夜守护”“蓝天保卫战”等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抓好占道经营、“门前三包”不落实、共享单车乱停放、不文明养犬等10个方面重点整治,优化城市功能品质。以我市全面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为契机,强化科技赋能城市管理,全面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率先试点和拓展各类城市数字服务应用场景,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二)重拳出击,在“两违”综合治理上再下“严功”。深化完善“两违”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两违”科技控违体系,强力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健全基层巡查机制,试点运用Insar雷达卫星3D云监控新增“两违”,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确保卫拍图斑核查率达100%,力争实现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零新增”。用好疏导政策,推动存量土地清理盘活,全力做好全要素保障工作。 (三)聚力创新,在探索城市治理模式上再下“新功”。探索“城市大脑”在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应用,全面推广电子监控设备取证、非接触式执法等,深入研究破解不文明养犬、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等城市管理难题。扎实开展“门前三包”落实年活动,接续推进“门前三包”与市网格化管理融合新模式、共享单车管理社会化共治、僵尸车处置新方法等工作创新,让我市城管执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完善城管执法、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等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力争在户外广告、摊规点、共享单车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管理典型经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打造祥店路省级城市精细化管理样板街区,助力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四)突出主业,在城管执法建设上再下“专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及“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推动办案流程标准化。加强城管领域法规普法宣传,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依规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动城市管理规范执法、柔性执法,助力推进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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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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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15,777.7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7.16万元,下降0.5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77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77.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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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15,777.7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7.16万元,下降0.5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214.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63.36万元,公用支出2,351.15万元; 2.项目支出3,563.2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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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77.7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7.16万元,下降0.55%,主要是由于:(一)基本支出增加756.62万元,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整工资福利及增人增资;(二)项目支出减少843.78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一次性项目办公楼改造修缮经费781万元,指挥中心建设经费900万元,新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经费800万元、办公楼电梯更换经费50万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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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47.4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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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1.52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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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4.5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和执法支队人员养老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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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3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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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1.4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和执法支队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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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9.49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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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1.6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和执法支队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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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81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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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210.6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和执法支队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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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37.9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和执法支队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执法装备更新、宣传培训、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市容市貌整治、厦门辖区铁路沿线清扫保洁、街头水景雕塑的养护和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城市氛围布置、岛内流浪犬管理、智慧城管运行维护、暂扣物品堆场管理、办公楼电梯更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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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37.93万元。为事务中心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712.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25.35万元,主要用于市容考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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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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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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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3.26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城市城管执法部门来厦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 2022年对行政经费支出进行压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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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13.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7.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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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着重于立足市城管办及市执法局职能,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主要包括十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视频资源整合;二是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建设;三是指挥协同扩展;四是市区街三级执法一体化;五是综合业务移动应用;六是综合业务应用Web门户;七是数据展示系统;八是标准管理与发布管理;九是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十是应用拓展建设;十一是技术支撑建设;十二是市域级泛在物联感知平台建设;十三是标准规范建设。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GJJ/T 312-2020)、《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厦门市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厦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厦门市城市管理指挥手册(试行)》。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本项目总工期36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完成核心建设工程,满足省对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考评要求,以及市城管委、办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工作需求;第二阶段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满足本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所有内容的稳定运转;第三阶段完成标准化等剩余相关工作。 本年度第一季度内完成公开招标。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考评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市城管事务中心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户外广告设置地点现场勘察、智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主要对市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开展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网格化管理运行情况、城市综合管理问题信息和投诉举报处置情况等。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应用于绩效管理、文明测评、信用评价等方面。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全市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大会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厦委办〔2020〕62号)、《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厦城管办〔2020〕32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市城管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开展网格精细化考评,落实平台事部件办结考评,开展户外广告勘察,开展各项巡查及重点问题督促整改。 (2)通过考评巡查、帮助指导、志愿服务等方式,督促加强日常管理,有效杜绝“垃圾回潮”现象,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广泛运用媒体监督、公众监督,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渠道通报点评城市管理情况,推动各责任单位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真督实改、治标治本,激发争先创优意识。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25.3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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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8.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7.26万元,增长12.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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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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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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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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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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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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