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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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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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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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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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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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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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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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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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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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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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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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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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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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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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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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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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任务是:立足“大城管”机制,下足“绣花功夫”,当好城市“大管家”,举全系统之力推动我市的高颜值更富魅力、更加美丽,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城管智慧、城管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武装上提档升级。
(二)完善体制机制,在城市管理体系科学化上提档。
(三)下足“绣花功夫”,在城市管理精细化上提档升级。
(四)强化科技赋能,在智能化治理上提档升级。
(五)围绕中心大局,在高效服务发展上提档升级。
(六)坚持依法行政,在队伍规范建设上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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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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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17,277.6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9.84万元,增长9.5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27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7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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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17,277.6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9.84万元,增长9.5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325.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57.84万元,公用支出2,467.77万元;
2.项目支出4,952.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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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77.6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9.84万元,增长9.51%,主要是由于增加信息化专项资金、两违治理及城市维护经费及智慧城管运行维护费等专项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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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89.3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及执法支队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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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0.41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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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6.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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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1.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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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3.7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及执法支队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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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27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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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9.2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及执法支队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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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79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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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03.7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及执法支队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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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32.3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本级和执法支队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执法装备更新、宣传培训、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市容市貌整治、厦门辖区铁路沿线清扫保洁、街头水景雕塑的养护和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城市氛围布置、岛内流浪犬管理、智慧城管运行维护、暂扣物品堆场管理、办公楼电梯更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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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71.15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695.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75.68万元,主要用于市容考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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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1,744.00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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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持平,主要是由于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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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暂未安排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3.26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城市城管执法部门来厦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基本方针,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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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13.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基本方针,厉行节约,严控车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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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着重于立足市城管办及市执法局职能,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主要包括十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视频资源整合;二是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建设;三是指挥协同扩展;四是市区街三级执法一体化;五是综合业务移动应用;六是综合业务应用Web门户;七是数据展示系统;八是标准管理与发布管理;九是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十是应用拓展建设;十一是技术支撑建设;十二是市域级泛在物联感知平台建设;十三是标准规范建设。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GJJ/T 312-2020)、《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厦门市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厦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厦门市城市管理指挥手册(试行)》。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本项目总工期36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完成核心建设工程,满足省对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考评要求,以及市城管委、办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工作需求;第二阶段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满足本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所有内容的稳定运转;第三阶段完成标准化等剩余相关工作。
本年度第一季度内完成公开招标。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2023年为第二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74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考评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市城管事务中心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户外广告设置地点现场勘察、智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主要对市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开展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网格化管理运行情况、城市综合管理问题信息和投诉举报处置情况等。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应用于绩效管理、文明测评、信用评价等方面。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全市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大会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厦委办〔2020〕62号)、《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厦城管办〔2020〕32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市城管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开展网格精细化考评,落实平台事部件办结考评,开展户外广告勘察,开展各项巡查及重点问题督促整改。
(2)通过考评巡查、帮助指导、志愿服务等方式,督促加强日常管理,有效杜绝“垃圾回潮”现象,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广泛运用媒体监督、公众监督,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渠道通报点评城市管理情况,推动各责任单位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真督实改、治标治本,激发争先创优意识。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75.6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
(三)智慧城管运行维护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括:对智慧城管系统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提供应用软件、网络核心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大屏幕显示系统及会议系统设备维保等服务,及时排除所有相关设备(系统)的故障(所需备品、备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确我局所有相关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由供应商提供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加固安全、协助安全、巡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及安全培训等服务;使用网格化管理监督员监督全市建成区各街道网格员的日常工作;无人机正常运行的保险费用及后台租用费,保障无人机正常开展日常飞行任务;保障接警指挥中心运行所需的短信费、电费、光纤费等。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方位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保障无人机及智慧城管系统日常运行所需的费用,采购智慧城管运维、网络安全及网格监督等服务,对智慧城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处理,定期对服务范围中的设备(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每季度将网络安全运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进行汇报,加强重点时段网络安全应急值守,保证指令接收及时、事件发现及时、事件处置及时;网格监督员开展对社区网格员工作的监督、协助对疑难案卷现场的核查工作、开展专项巡查、配合重大紧急事件先期处置、协助做好城市管理宣传推介工作、做好报表及数据分析工作等。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37.7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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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2.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4.10万元,增长10.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2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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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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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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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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