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4-51-03-2023-014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机构 厦门市执法局 文 号
内容概述: 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4月份第1期)
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4月份第1期)
发布时间:2023-04-13 08:27
字号: 分享:

  2023年案件登记表(4月份)

  序号

  案号(决定书编号)

  当事人

  处罚事由

  处理决定

  处罚日期

  备注

  1

  厦城执法〔2023〕94号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在该项目可能产生粉尘污染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只采取部分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防尘措施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23.4.4

 

  2

  厦城执法〔2023〕95号

  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于禁止时间段(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8000元

  2023.4.4

 

  3

  厦城执法〔2023〕96号

  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于禁止时间段(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5500元

  2023.4.4

 

  4

  厦城执法〔2023〕97号

  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于禁止时间段(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5000元

  2023.4.4

 

  5

  厦城执法〔2023〕98号

  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于禁止时间段(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30000元

  2023.4.4

 

  6

  厦城执法〔2023〕99号

  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于禁止时间段(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35000元

  2023.4.4

 

  7

  厦城执法〔2023〕100号

  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未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擅自于禁止时间段(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5000元

  2023.4.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 TEL:0592-5051946 邮编:361002 Copyright © 2004-2008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0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36号闽ICP备150263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