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4-33-07-2022-014 主题分类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执法局 文 号 厦城执函〔2022〕23号
内容概述: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3-0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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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3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委文明办

《关于规范厦门城市公益广告的建议》(第202230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实施,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等。

关于“加强我市户外公益广告的制作打印质量和设置摆放位置管理”的建议,我局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落细落实。2021年底,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初步解决了户外公益广告有规可依、规划引领和责任区分以及安全监管等问题。该意见施行以来,全市先后设置了各类户外公益广告设施9878块,都能够依规设置且品质较高。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厦门市户外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宣传贯彻工作,3月份,我局将举办一期政策解读培训会,确保户外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范运行、落细落实。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指导集美区抓好户外公益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试点工作,做到既满足需求,又防止出现随意设置,提升公益广告设置品质。

二是修订不合时宜的规定标准。今年,我局将会同市资源规划部门修编《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将户外公益广告设施设置一并纳入总体规划和导则,从源头上规范户外公益广告设施设置位置和品质,确保避免“出现设置、摆放不当,影响公益广告美观和品质的情况”;对照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进一步修订完善《厦门市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厦门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等相关规定,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安全、美观。

三是巩固提升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品质。我们将按照“设置规范、特色鲜明、品质优美、管理精细”要求,巩固提升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品质。今年,我们将把公益广告设施设置融入精品路段打造工作,形成由点成线,由线成片的良好局面;积极引导设置人主动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开展低碳、环保、节能广告设施和裸眼3D等地标性户外广告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户外公益广告设置水平,助力建设高颜值高素质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领导署名:叶恒忠

联 系 人:邓之强

联系电话:5379355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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