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33-13-2022-002 | 主题分类 | 三项制度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2022〕13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市局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
现将《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实际,精心策划,按照计划时间安排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处报送普法材料,合力推进城管系统普法宣传工作。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城管系统实际,制定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城市管理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年度目标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服务大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进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的中心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落实好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二、普法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走深走实。
(二)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城管干部宪法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结合普法宣传“七进”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学习宣传推进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我市城市综合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充分发挥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突出学习宣传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规定》《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断促进和推动城市管理。具体详见附件《2022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普法责任清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1.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普法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2.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在执法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二)着力提升法治素养
1.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划,作为入职培训、晋升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业务工作要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将公务员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作为行政执法考试的重要内容。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文明公正执法。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2次法治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安排2次领导干部现场或者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办事等基本法治观念。
3.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学法、普法、用法的过程,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三)推动普法工作创新
1.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和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深化法治“七进”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和执法办案过程中。
2.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等形式,宣传执法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使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互联网+智慧普法”。
3.培育城市管理法治文化。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理念以推动城管法治文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普法责任,按照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推进普法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将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按照普法宣传计划用足用好经费。严格按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开支,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和印制宣传刊物,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各区城管局和各大队要制定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并于3月底前将本部门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联络人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同时各区城管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要将本部门本季度的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及照片影像资料等汇总通过OA邮箱报送政策法规处,经政策法规处审核后上传厦门市谁执法谁普法动态管理平台,各部门法治宣传工作的创新和典型经验请第一时间报送。
(联系人:吴志荣 联系电话:5379359)
附件:2022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普法责任清单
抄送:市依法治市办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8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 TEL:0592-2056110 邮编:361006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0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36号闽ICP备150263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