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4-33-13-2022-003 主题分类 三项制度
发布机构 厦门市执法局 文 号 厦城执〔2022〕15号
内容概述: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17:35
字号: 分享: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大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修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制定《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修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本单位执法职责和权限,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基本目标

通过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2012年)以及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的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以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处室、各大队,明确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定性准确、量罚恰当、程序合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严格过错追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

(一)落实巡查责任。各大队应当依据职权范围,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巡查区域责任分解到中队和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应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进行宣传劝导和制止纠正。

(二)加强投诉办理。建立受理投诉制度,落实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和反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执法办案。从事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法资格并持有执法证件。行政行为的实施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应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执法办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包容审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过罚相当原则,采取执法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和适当;对存在行政争议的,可运用适当的调解、和解方式解决。

(五)公正文明执法。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普法宣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禁止暴力执法、野蛮执法、逐利执法。

(六)高效便民执法。实施行政执法,应当按照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执法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应当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合理计划、统筹安排,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秩序。

三、实施范围及任务分工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行政执法职责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2012)第五条规定和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具体的行政职权目录依据本单位公布的权责清单执行。

(二)任务分工

1.确保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牵头落实,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常年。

2.明确执法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对外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以及执法人员信息、监督方式等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对内合理界定内设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岗位的法定职权,层层分解明确执法责任。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负责权责清单的依法调整,对外公布权责清单、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执法教育处负责对外公布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督查处负责对外公布监督方式;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岗位责任分解。

完成时限:岗位责任分解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为常年。

3、加强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报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推动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责任部门:执法教育处牵头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在2022年6月底前制定,其他工作任务为常年。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完善《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巡查执法、受理投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执法督查处制定受理投诉制度,各大队制定巡查制度,其他各部门按规定要求落实执行。

完成时限:常年。

5、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和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各部门依据职责和年度“依法行政”绩效指标考评办法,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依法规范办案执法等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或抽查成绩纳入年度绩效。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常年。

6、修订《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依法履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依法处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证据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无过错或者具有其他不能归咎于执法者个人原因的,按照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行政责任。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修订制度,各部门按职责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由政策法规处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修订,其他工作为常年。

7、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法治宣传。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政策法规处、执法教育处牵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普法宣传。

完成时限:常年

8、依法清理并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依照规定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并公布证明行政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及其相关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等。

责任部门:广告设置管理处。

完成时限:常年。

9、做好本单位牵头制定的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汇报和配套制度制定工作,做好厦门市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台账。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及有关数据报市司法行政部门。

责任部门: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其他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常年。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力度,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按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部门要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规定》,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贯彻实施《规定》的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注重自查整改。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做好台账整理,梳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稳固发展。

(四)发挥示范作用。各部门要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新形式、新方法、新措施的运用,发现亮点、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创新开展。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典型做法及相关台账请于2022年6月底、11月底报送政策法规处汇总、备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 TEL:0592-2056110 邮编:361006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0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36号闽ICP备150263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