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33-13-2022-007 | 主题分类 | 三项制度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2022〕58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市局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已
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各区城管局可参照执行。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及问题,请向市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培训、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厦门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贡献城管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教育处牵头,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共同落实
(二)严格执行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相关制度。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营造“依法履职、执法严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氛围。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大队、中心共同落实
(三)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按照《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系列文件精神,立足厦门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协同推进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协调处牵头,各处室、大队、中心共同落实
二、推进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城管执法领域制度体系
(四)做好立法修规和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立法修规中提出建设性意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及时完善并公布本单位权责清单。围绕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厘清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推动行政执法责任的全面落实。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大队配合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执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幅度等,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推动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大队共同落实
(六)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审查备案工作,准确掌握报送范围,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审查。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七)加强投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加强信访投诉的办理,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适用行政调解的事项,通过说服教育、劝导协商等方式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完善诉非联动机制,协同开展诉源治理。
责任部门:执法督查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大队配合
(八)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组织两批次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针对复议和诉讼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为基层执法提供业务指导。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九)落实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根据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对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立法机关决定的赋权事项,按程序报送。同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三、创新城市管理与执法方式,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十)发挥市城管办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运用好《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建立问题导向常态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城市管理热点问题研究,探索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以严格考评促问题处置,以精细化管理保提质增效。
责任部门:城管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事务中心配合
(十一)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基础信息整合运用,通过科技赋能提升城市管理的主动感知能力,强化平台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等功能,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责任部门:城管协调处、执法督查处、事务中心,相关处室、大队配合
(十二)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和全流程网上办理、“即来即办”,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广告设置管理处
(十三)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扎实开展“门前三包”落实年活动,接续推进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六方”管理、共享单车管理社会化共治等工作创新,常态化抓好占道经营、“门前三包”不落实、违规养犬、非机动车乱停放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责任部门:城管协调处、执法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大队、中心配合
(十四)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在遏制新增两违上持续加压,推进季度卫拍监测向月度卫拍监测转换;在专项整治上精准发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耕地红线;为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遏制收储和管理过程中抢建抢赔、非法侵占储备用地行为,在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展现担当作为。
责任部门:两违办牵头,相关处室、大队、中心配合
(十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加强对各区油烟扰民、建筑施工噪声、粉尘污染的考评和指导,继续推进垃圾分类、露天烧烤及焚烧废弃物、擅自砍伐损害树木、侵占绿地等执法工作。
责任部门:执法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大队、中心配合
四、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十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2022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和培训,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教育处牵头,相关处室、大队、中心配合
(十七)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按照“八五”普法的部署,完善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城管系统普法学法责任清单,推动执法人员在巡查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媒体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群众守法意识。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教育处牵头,相关处室、大队配合
(十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大队法制员专项培训,推动本局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牵头推进本系统公职律师培训考核制度。公布一批城管系统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教育处牵头,相关处室、大队配合
(十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创新督查督办工作方法,落实一般问题本级督查、随机抽查定期核查、重点问题专项督查。加强对全市城管执法案件规范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评,并纳入年终绩效。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执法督查处、督察大队牵头,相关处室、大队配合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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