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市局各处室、大队: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巡察工作领导批示件办理通知单》(厦委巡办批字〔2019〕6 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全体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提升监管水平作为从严治党和提升执法服务保障的重要契机。
(二)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法制培训,科学系统地制订学习和培训计划,重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学习,加强一线执法队员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实践的业务培训。培训做到形式不走过场、课程设置接地气,同时重视实务操作,强调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培训所学的成果运用。
二、进一步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明确要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特别强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贯彻落实是贯彻三项制度的重中之重。2020 年第一季度,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照省、市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贯彻落
实三项制度的情况,并专题研究落实情况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二)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
《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重新梳理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时限。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列入自由裁量处罚清单的事项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分工,严格确定岗位执法人员、案审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调案件源头管控,规范执法文书登记管理制度;同时重视案件执结率,定期清案,特别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权的城乡规划类案件,必须全面梳理执结情况,依法执结。2020 年 2 月 1 日起,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卷宗需附案件来源登记表等案件来源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考评
(一)落实执法案件一体化系统运用。一是各区城管局、大队要加强执法人员案件一体化系统实操培训,使执法人员做到熟练运用。二是 2020 年 2 月 1 日起,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件(含简易程序)全部进入系统平台操作,坚决杜绝选择性录入案件。
(二)加大执法督查督办力度。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督查督办实施办法》,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部门, 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制定年度可行的督查方案,实现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增加依法行政、基层规范化建设、督查督办的考核分值。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