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44-52-2023-002
- 备注/文号:厦城执〔2023〕49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3-06-21
- 有效性:有效
各区城管局,市局各大队、各处室、事务中心:
根据省住建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及时对本局权责清单重新进行梳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级行政权力为43大项,643小项(行政处罚17大项,607小项;行政强制18大项,23小项;行政许可1大项,4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1小项;其他行政权力6大项,8小项)。
二、其他权责事项35大项,38小项。
三、具体调整的事项如下:
(一)增加行政处罚类1大项,22小项。
(二)删除行政处罚类1大项,15小项。
(三)调整行政处罚类6小项。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
2.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删除事项一览表
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新增事项一览表
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责清单修改事项一览表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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