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52-2025-001 | 主题分类 | 行政权力运行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2024〕100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
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正案等相关内容,本局依法调整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具体执法职责划分,并根据职责变化重新梳理权责清单。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652小项,具体如下:
一、其他权责事项31大项,34小项。
二、本级行政权力为44大项,618小项(行政处罚16大项,578小项;行政强制20大项,26小项;行政许可1大项,4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1小项;其他行政权力6大项,9小项)。
附件: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事项表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 TEL:0592-2056110 邮编:361006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0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36号闽ICP备150263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