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4-52-2025-004 主题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
发布机构 厦门市执法局 文 号 厦城执〔2025〕62号
内容概述: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年度检查频次上限的通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年度检查频次上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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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检查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公布如下:

  一、日常检查方面。根据权责清单,我局行政检查事项1项,即我局作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每年度对全市户外广告企业检查的频次根据年度检查计划落实,对同一家户外广告企业日常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二、个案检查方面。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的578项行政处罚事项所涉及的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有线索可查的触发式检查事项,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应有针对性开展行政检查,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短期内重复投诉的可以视情实施行政检查。

  三、专项检查方面。我局部署的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对同一家企业专项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根据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计划实施的检查,不受频次限制。

  本通知下发后,如上级部门出台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各区城管执法局结合辖区执法实际参照执行。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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