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44-52-2026-001
  • 备注/文号:厦城执〔2026〕18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6-03-05
  • 有效性:有效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

  因《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和《厦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法规施行,我局对本局权责清单重新进行梳理,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667小项通知如下:

  一、其他权责事项31大项,34小项。

  二、本级行政权力为43大项,633小项(行政处罚17大项,595小项;行政强制18大项,24小项;行政许可1大项,4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1小项;其他行政权力6大项,9小项)。

  三、具体调整的事项如下:

  (一)增加行政处罚类30小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3小项,《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7小项,《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9小项,《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1小项)。

  (二)删除行政处罚类16小项(《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废止)。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

              2.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删除事项一览表

              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新增事项一览表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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