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44-52-2026-002
- 备注/文号:厦城执〔2026〕19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6-03-05
- 有效性:有效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
因《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和《厦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法规施行,我局对本局执法事项清单重新进行梳理,现将调整后的执法事项清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级执法事项为37大项,624小项(行政处罚17大项,595小项;行政强制18大项,24小项;行政许可1大项,4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1小项)。
二、具体调整的事项如下:
(一)增加行政处罚类30小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3小项,《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7小项,《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9小项,《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1小项)。
(二)删除行政处罚类16小项(《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废止)。
具体执法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事项清单表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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