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局结合城管执法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转变城市管理理念、创新城市管理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制定《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城执[2018]59号),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法制机构及法制工作队伍的建设。我局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部门的建设情况,并及时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持之以恒落实普法工作。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法治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大力宣传城管执法部门法治建设的新成果。二是切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宪法学习列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运用国家宪法日活动,结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积极参与修规立法工作,加强对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指导,提高法制保障水平。一是先后对2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厦门市城市夜景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二是完成本局立法调研项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为2018年人大法规备选项目和市政府规章备选项目。三是注重健全法制研究工作机制,破解一些执法难题。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登记制度,畅通与各区法制部门信息互动渠道,对基层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研究、及时指导,确实解决了执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2018年市局共起草各类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复函8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审规程》,推进电子报审工作规范化,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和水平。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规定步骤和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清理和评估工作,并将清理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增强法制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厦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以局政策法规处为主体,吸收律师和专家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重新修订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厦城执〔2018〕66 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二是建立驻队律师工作机制,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和驻队律师对接工作的通知》(厦城执法〔2018〕13 号)一方面,组织开展“律师驻队”试点,将法制保障力量重心下移,强化保障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律师服务的考评管理制度,对每个案件、合同的审查服务定标建档,对服务保障绩效实施考评,确保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70号)和《厦门市法制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用2个月时间,组织起草了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及相关配套32项,并报法制办备案。
(七)高标准履行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制整。进一步梳理我局执法办案系统程序,完善提升执法办案系统,形成市区办案一体化。二是发挥合法性审查的关键作用。自2018年1-10月,共审核、制作法律文书419件(其中行政处罚告知书197件,行政决定书204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8件),共处罚金126554135.17元。特别今年重大案件达8件,较去年增加170%,在龙得公司系列案、源昌山庄违法建设案、威扬广告违法设置案、明发城违法建设案、百琪酒店违法建设等重大案件的及审核上更为严谨,达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强化复议审查工作,坚持深入一线调查,一线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复议调解2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8件,2件复议决定诉讼案件均得到了法院的维持。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把执法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
(八)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办理流程;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制度;三是强化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自《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施行以来,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我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出庭,重要案件分管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庭审工作。2018年诉讼案件14起,2018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率。
(九)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建设部里关于开展“强转树”行动的具体要求,持续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从硬件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全市基层执法中队的执法行为、装备设施和执法保障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和考评。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知法懂法。今年举办了10多期专题培训,培训城管系统初任人员、中队骨干等1000多人次,提高了执法队伍素质。三是根据《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的通知》(厦治市办〔2018〕14号)通知要求,组织我局全体干部参加2018年度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活动,达到100%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取得全局平均成绩达96.03分的好成绩。
(十)攻坚克难加强法制保障,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效益。一是推进裁执分离制度有效施行。2017年12月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非诉行政案件实行“裁执分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各区法院、各区执法局执行。实施过程中,统计各区裁执分离执行情况,收集各区执行裁执分离存在的问题困难,通过研讨初步形成解决问题方案;走访市中院执行局、行政庭进行沟通协调,细化具体操作程序,破解基层执行难问题。二是组织力量加大重案执行难工作的推进力度。通过行政处罚与行政协议结合、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结合、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结合的方法,约谈当事人,形成高压态势,力争解决一些重案要案执行难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效益。三是创新实施“门前三包”制度,制定《“门前三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执法工作规程》。《规程》一方面通过鼓励非接触性执法,强化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破解市容管理领域有罚责但操作性差的困境;另一方面实现镇街监管巡查与城管部门严管重罚相结合,彻底纠正市容乱象。四是先行先试,创新共享单车管理模式及时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若干意见》,从主体定位、源头调控、规范企业经营、优化停车区域设置、完善管理机制等五大方面对共享单车的长效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配套出台《2018年度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投放份额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2018 年我市共享单车投放的依据、总量、各行政区域投放比例;针对经营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企业主体认定、技术手段、线下运维能力、企业管理诚信度等四大方面,设定20个具体项目考核经营者,既有效监管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又赢得经营者的认同与配合,使共享单车管理朝着健康有序、便民利民的方向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城管系统执法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结合城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修订与执法工作冲突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嵌入执法信息系统,使之运行规范化、常态化,预期提高“三项制度”整体约束效果。
(二)强化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并建立相应考评机制。拟建立对区行政执法工作法制监督制度,追求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行政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并通过执法信息平台实现。
(三)继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七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着重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城管执法技能的提高培训,重点加大基层骨干、一线执法人员的普法培训,努力营造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普法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新途径。
(四)进一步做好法制保障工作。围绕局重点中心工作做好法律研究,做好法制保障工作;结合体制改革的实际,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清查清理工作,落实“立、改、废”相关保障工作。
(五)探索并建立适时指导各区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现有机制和执法条件下,从执法的实践看,法制保障存在缺少高位协调、缺少部门法规有效竞合、缺少与新政策相矛盾的释疑途径等问题,基层执法中队往往无所适从。结合城管执法的实际需求,拟建立城管系统内部的法制指导保障的途径和方法,统一认识、明晰主体责任、规定程序步骤、规范实施方法,最大限度地保障基层执法工作。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