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33-07-2025-010 | 主题分类 |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函〔2025〕16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6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A类
市委文明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厦门城市出行文明建设的建议》(第0262号)已收悉。我局作为协办部门,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反馈如下,供贵办汇总答复时参考:
一、办理工作背景
“出行文明”是一座城市精细化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做好出行文明建设,推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在常态化执法巡查过程中,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出行文明创建工作。聚焦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及不文明遛犬等影响出行文明的乱象,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同时注重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文明出行知识,提高市民文明意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提升市民、游客对厦门市容环境和管理秩序的美好体验。
二、措施与成效
(一)保持严管态势,不断深化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治理成效
一是持续规范共享单车管理。通过“立法+平台+标准+应用”四项建设,将共享单车纳入便民利民、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对单车投放、运营、维护、使用、停放、回收实施全链条动态监管;坚持每月召集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召开政企联席会议,督促落实有关规定,突出做好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及时调度、规整车辆,避免影响交通出行。此外,针对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和寒暑假来厦游客多的情况,突出景区门口、步行街、交通枢纽、网红打卡点等点位及周边,指导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加强调度运维工作,及时腾空停车位方便群众停车。
二是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明确把纠治电动自行车侵占道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占道作为年度推进市容市貌提升整治的重点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万余人次,累计参加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48轮,参加加强性联合执法32轮。日常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影响群众出行问题的巡查督导,落实每周问题通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并核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通报下发各区,2024年累计下发督查通报45期,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76个。
(二)创新服务模式,持续加强违规养犬、不文明遛犬执法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贴合实际、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经常性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厦门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渠道开展养犬知识宣传。线下注重结合执法活动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在公园、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养犬宣传,从文明养犬常识、政策法规解读、文明习惯养成等方面深入解读,引导居民群众规范养犬,努力营造全社会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此外,推动文明养犬执法理念由“末端执法”向“靠前服务”转变,结合推进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建设,推动社区养犬治理方式创新,会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湖里区禾山街道湾北等社区举行“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授牌仪式暨文明养犬执法宣传活动,邀请市人大、市委文明办、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市效能办等相关单位到场参加,通过创建“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探索创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区居民养犬自治模式,不断增强市民群众文明养犬、诚信养犬意识。
二是立足重点,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纠正劝导力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将市区主干道、各大公园、筼筜湖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列为养犬执法重点监管区域,针对性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频率,确保全面覆盖、每日必查,并根据养犬人公园遛犬习惯,对公园采取错时执法工作方式,错峰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定位、错时巡查执法,进一步劝导、查处违规携犬入园行为。在落实常态巡查执法的基础上,岛内两区城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利用周末、节假日、旅游旺季在岛内主干道、公园、商业综合体、小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每月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专项治理。同时,加强源头管控,根据我市禁养犬、无证犬多来源于宠物店非法销售这一现状,重点加强对宠物店非法销售犬只行为的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向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合法经营,并与商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指导商家成立自律协会,自管、自纠、自律,促使相关经营行为进一步合法规范。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全市文明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规范共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文明溜犬意识,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为我市文明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领导署名:史宁军
联 系 人:吕天若
联系电话:5379396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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