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4-33-07-2025-014 主题分类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执法局 文 号 厦城执函〔2025〕21号
内容概述: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7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7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3-2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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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A类

同翔高新城片区指挥部:

  《完善同翔高新城配套建设 加速厦门北部新城产城人融合》(第20252076号)由我局会办,收到陈潮萍委员的提案后,我局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充分了解提案的相关背景以及涉及我局业务的内容。针对提案的具体要求和相关建议,形成针对提案的答复件。

  二、工作措施

  提案中提到优化园区城市管理服务,加强城管巡查和流动摊贩治理,设立“临时摊规点”,规范摊贩经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流动摊贩不仅影响市容、交通、危及食品安全,给城市精细化管理带来难度。近年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着眼就业、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需求,创新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破解流动摊贩治理难的方法途径,帮助部分困难群众解决就业生计问题、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活便利的同时,发挥“摊规点”吸引人气、促进消费、丰富业态的功能,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针对各点位占道主体的特点,制定5项针对性分类处置措施:一是清理整治,针对不宜设置“摊规点”的路段、区域,严格劝离流动摊贩、规范店家经营、清理违法设施等,强化现场市容秩序的常态管理;二是设置“摊规点”,针对具备设置条件设置的路段、区域,严格按“摊规点”设置的规范程序、管理要求落实;三是允许适当跨店经营,按要求施划框线、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并有序经营;四是改造提升,按规划建设相关规定落实,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改造提升前加强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完成改造提升后按相关规定纳入正规市场管理;五是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主要适用于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在非道路的固定场地经营、非新增的、管理主体明确的点位,要求街(镇)加强监管,确保该点位规范经营,周边市容秩序良好。

  三、工作成效

  为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规范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秩序。同安区城管执法局会同洪塘镇先后5次到同翔指挥部协调夜市用地相关事宜,后经同翔指挥部会议研究同意,由洪塘镇在陈前路西侧地块(约2000平方米)设置埔后幸福夜市,由埔后村和厦门缘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缘点公司”)进行运营管理。截至目前,埔后幸福夜市设置的97个摊位已出租80个。夜市外围设置摊规点摊位60个,已全部租满。

  同翔片区翔安范围内目前已设置8个“摊规点”,共计115个摊位,分布在诸如农贸市场、校园、社区周边等区域。这些“摊规点”有的是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镇街、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按需设置、方便群众、疏堵结合、规范设置、依法治理”的原则所设立;有的则是民众根据生活需求自发形成后,被纳入监管体系。经营内容主要围绕周边群众生活需求,涵盖鱼肉、蔬菜、水果、饮品、小吃等现场制售类和销售类商品。例如,在新圩社区中澳城的“摊规点”,为周边居民提供了新鲜实惠的蔬果,解决了居民买菜不便的问题;靠近新圩中心小学的“摊规点”,在学生上下学时间段,提供早餐、零食等,满足学生日常所需。

  四、今后推动计划

  下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流动摊贩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劝导占道经营以及联合执法。同时,鼓励“摊规点”成立自治组织,引导摊贩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共同维护“摊规点”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

  领导署名:吕炜滨

  联 系 人:张青平

  联系电话:5379352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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