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33-07-2025-016 | 主题分类 |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函〔2025〕23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05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A类
市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对口帮扶与城乡融合相互促进,推动厦门高质量发展》(第20251050号)由我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该提案涉及我局职责主要是“摊规点”问题,针对提案的具体要求和相关建议,与同安区城管执法局共同探讨,形成针对提案的答复件。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着眼就业、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需求,创新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破解流动摊贩治理难的方法途径,帮助部分困难群众解决就业生计问题、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活便利的同时,发挥“摊规点”吸引人气、促进消费、丰富业态的功能,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针对各点位占道主体的特点,制定5项针对性分类处置措施:一是清理整治,针对不宜设置“摊规点”的路段、区域,严格劝离流动摊贩、规范店家经营、清理违法设施等,强化现场市容秩序的常态管理;二是设置“摊规点”,针对具备设置条件设置的路段、区域,严格按“摊规点”设置的规范程序、管理要求落实;三是允许适当跨店经营,按要求施划框线、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并有序经营;四是改造提升,按规划建设相关规定落实,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改造提升前加强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完成改造提升后按相关规定纳入正规市场管理;五是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主要适用于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在非道路的固定场地经营、非新增的、管理主体明确的点位,要求街(镇)加强监管,确保该点位规范经营,周边市容秩序良好。
2024年9月以来,按照“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机制,同安区洪塘镇牵头联合同安区城管执法局(同翔执勤点、洪塘中队、机动一中队)、洪塘交警中队、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了5次大型联合整治行动,每次联合行动均出动70余人、车辆、机械若干,整治效果显著。
为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规范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秩序。同安区城管执法局会同洪塘镇先后5次到同翔指挥部协调夜市用地相关事宜,后经同翔指挥部会议研究同意,由洪塘镇在陈前路西侧地块(约2000平方米)设置埔后幸福夜市,由埔后村和厦门缘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截至目前,埔后幸福夜市设置的97个摊位已出租80个。夜市外围设置摊规点摊位60个,已全部租满。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流动摊贩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劝导占道经营以及联合执法。同时,鼓励“摊规点”成立自治组织,引导摊贩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共同维护“摊规点”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
领导署名:吕炜滨
联 系 人:张青平
联系电话:5379352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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