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编制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信息公开指南由各单位自行编制。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主动公开类别

  1.法定主动公开

  机构设置

  执法程序及规定

  自由裁量权

  法治工作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行政权力运行

  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文件

  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政府采购及实施 

  行政许可及办理结果公示

  财政预算决算

  依申请公开汇总表

  其他公开信息 

  2.其他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行政权力运行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人事信息

  3.专题专栏

  (二) 编排体系

  登录厦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次排列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题专栏、其他目录等栏目,其他相关信息详见《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附件4)或在网站首页上的相关专栏列明。

  (三)公开渠道

  1.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cg.xm.gov.cn/

  2.微信公众号:厦门城管

   

  3.微博账号:厦门城管

  4.政府新闻发布会

  5.听证会、文件、政务公开栏等

  6.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7.本局同时在厦门市档案馆、厦门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厦门市档案馆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市档案馆

  联系电话:0592-5036065

  厦门市图书馆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0592-5371898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书面或网上预申请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受理机构递交《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一)申请受理机构: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5379377

  传真号码:0592-5331868

  电子邮箱:xmscsglxzzfjbgs@sina.com

  通信地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2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号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一楼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 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到本机关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填写),本机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内容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参见附件2。

  (五)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申诉、投诉或举报(联系电话:0592-5379361;办公地址:厦门市祥岭路516号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

  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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