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报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11-29 17:00 字号:[ ]

 

 

市府办: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厦城执〔201862号),具体涉及我局任务有4大项35小项。现将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预决算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81-11月,我局主动公开90件,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今年针对我局牵头起草的政策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深入推进“门前三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政策解读,并在本局官网上发布政策解读内容。同时在官网图文并茂解读《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重点治理工作方案》《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

二是为推进我市城管执法新闻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我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城管执法新闻发布工作规定》《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闻发布制度》,并在局网站开设新闻发布专栏,以文字图片方式刊载新闻发布会实录及新闻媒体报道情况。

三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本局的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并公布,先后三次及时调整本局权责清单,制定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厦城执〔2017495号)《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厦城执〔201885号)《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本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厦城执〔2018104号),推进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本局最新权责清单已于1031日以本局厦城执〔2018104号文件进行公布。目前,本级行政权力为43大项,608小项(行政处罚18大项,570小项;行政强制18大项,26小项;行政许可1大项,4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1小项;其他行政权力5大项,7小项);其他权责事项35大项,39小项。另外,我局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服务5个事项已全部列入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四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修订《网络舆情响应机制》,加强相关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委托专业公司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城管执法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城管执法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及时回复网友关注的问题,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定期开展城管网络舆情分析,实行开展舆情研判,开展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未发现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事例。

五是我局在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的基础上,根据权责调整,建立市场领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018年,受理广告设置申请6件,全部列入监管目录。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是落实便民利民服务,全面推进网上办事公开。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目前我局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服务5个事项已全部入驻省网办事大厅,其中3个事项“最多跑一趟”、2个事项“一趟不用跑”,省网预审通过后通过系统流转到市级智慧审批综合平台进行审批、办结,并即时生成电子证照入库,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并按照规定及时在我局网站公示,今年以来我局窗口共办理88件许可事项、6件备案事项,其中55件许可事项、6件备案事项均是通过省网申办受理,实际网办率达到65%,真正实现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是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我局按照上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实施标准(试行)》,从审批事项、许可流程、审查规则、办事指南编制、服务场所建设、网上服务、窗口规范、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统一审批标准,理顺工作机制,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精简申请材料,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今年以来5个事项共精简7个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受理后现场勘察、征求规划审核意见实行并联审核,压缩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会审的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并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根据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对办事指南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准确规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相关精神,强化网站管理责任,每周定期开展常态化抽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坚持先审批后发布原则,按照《网站管理与保障规定》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按规定注销一级域名,统一采用市政府网站二级域名。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将市局网站迁移到市政府统一平台,依托统一平台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常态化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以及网上咨询投诉的便捷服务,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今年发布微信、微博消息各100多条。

三是严格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未发现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例。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根据领导职责分工和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网站发布信息等监督和保障制度。

二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在机关大厅滚动播放相关宣传内容,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局将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特此报告。

 

附件: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

主要任务分解表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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