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54-01-2018-018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度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说明 |
目 录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九、 名词解释
十、 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8〕35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规定,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无照流动商贩管理、非机动车占道管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此外,还行使《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制订本市市容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检查标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容管理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协调,对城区主要道路、城乡结合部、海域沙滩岸线单位、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窗口单位、公园旅游景点和休闲场所、在建建筑工地、过境公路、二次供水等25项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等进行量化考评。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题市容管理调研,办好电视台《每日市容巡报》。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简称执法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92 |
92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执法支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79 |
44 |
厦门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评办) |
财政全额拨款 |
63 |
6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盯城市管理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着力抓整治、促改革、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不断提升站位全局、统筹谋划的意识和水平,强化责任担当、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毅力,提高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的素质和能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履职尽责更加到位,依法行政更加规范,队伍作风更加扎实。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厦门会晤筹备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我局始终把服务保障会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举全系统之力投入市容提升和环境整治行动,与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创建文明城市有机结合,以违法建设拆除清理、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广告店招整顿规范为主要着力点,对岛内“三线四片”“四桥一隧”等重点区域和重要路段进行彻底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市民群众的普遍认可。通过整治:
有力推动了城管执法工作。整治期间,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累计拆除违建2.28万处,面积625.35万平方米,纠正占道经营、跨店经营等违法行为约65万起,清理乱张贴、乱悬挂、乱涂画79万处,制止散发小卡片9.7万起,取缔露天烧烤1.41万处,查处餐饮油烟乱排放2506起,查处不文明施工、扬尘污染等9941起,收容流浪犬只495只,清理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20032块,约42万平方米,规范路名牌广告4016座、候车亭广告536座。全市市容环境秩序得到了极大改善。
破解了一批城市管理难题。通过与建筑立面美化、绿化景观提升等工作协同推进,借势整治、合力攻坚,一批情况复杂、矛盾累积的违建被彻底拆除,一些反复滋生、问题突出的市容脏乱地带被彻底清理。我局牵头查办的马峰山、西潘、穆厝、原远东新城地块、明达光电、机场北片区等复杂历史违建,以及筼筜湖沿岸、会展中心周边、湖里创业园等广告店招整治难点,都得到彻底解决。
积累了市容保障成功经验。成立工作指挥部,全员混编加强巡查整治,强化市区执法力量整合和工作协调联动;采取挂图作战、摸排清单、按单销号、跟踪督办的工作模式,分层递进抓好任务落实;召开现场推进会,统一工作部署和任务标准、要求,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部门联合调研,现场协调督促问题解决;贯彻先难后易、先主后次、分步整治、重在提升的工作思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收效明显,为大型会议活动的市容保障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锻炼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在整治中得到充分锻炼,提升了快速反应、攻坚克难、连续作战的能力。全体干部职工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不增人、无外援的情况下,主动加班加点,锻造了实干精神和过硬作风。市局及城管协调处被评为会晤服务保障省级先进集体,考评办等5家单位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许国华局长等36位先进个人受到省、市表彰,陈水副局长被评为突出贡献个人并获得个人二等功嘉奖,城管协调处获得集体三等功嘉奖,年底文明单位考评中我局再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有力提振了队伍的信心和士气。
(二)“两违”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新增违建防控网络进一步织密。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结合“文明创建再提升、灾后重建再发力”,保持高压控违治违的态势,全面遏制新增“两违”。进一步压实网格巡查管理主体责任,借助数字城管、无人机监测、卫星图片比对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新增违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形成了岛内新增违建“零形成”、岛外新增违建全面有效控制的良好局面。
历史违建存量逐步消化。全面深化“两违”治理,下发《厦门市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和《厦门市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以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为重点,逐步化解历史违建存量。依法拆除了大量存在隐患、危及周边居民安全的历史违建,改造提升了拆后腾出地块,全年共开展三轮重点整治提升工作,共处置“两违”672万平方米,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完成率达到192%。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农村个人建房、城镇危旧房改造、用地指标保障等建房审批疏导机制,加强对拆后土地利用、个人建房用地指标、分类处置、产权登记等工作的落实,疏堵结合的成效逐步显现。
考评监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日常检查考核、案件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调研起草关于新增“两违”的责任追究办法。在关注拆违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区查违治违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既查事又查人,对参与、纵容、支持“两违”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巩固违建“黑名单”、媒体曝光、录入市信用平台等做法,“一处违建、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持续见效。进一步提升“无违建”示范点创建要求,遵循“拆、防、化”的治理原则,围绕调查摸底、新增管控、分类处置、拆后利用、个人自建房管理、依法治违等六个方面,向各示范点下达创建任务指标。全年共有湖里区等8家创建单位通过达标考核,被评为全省“无违建”创建示范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将原先以拆除作为唯一手段,提升为“拆”“改”“用”紧密衔接、整体推进,示范带动的作用逐步增强。
(三)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改革方案率先出台。推动《厦门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发,成为全省首个出台的市级改革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从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六个方面,细化改革任务要求。我局与市编制、法制、人社等部门主动对接,深入谋划落实职能划转、机构调整、岗位设置的顶层设计和方法路径,完成了部分先期工作。
户外广告管理职能顺利承接。完成相关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审批服务窗口,成为体制改革以来顺利承接的首项管理职能。组织力量编写了《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厦门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利用公共资源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和《厦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的若干意见》《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执法规程》等22部户外广告管理配套制度、规范,目前已出台19部,有效填补了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制度空白。
城管办统筹协调职能持续增强。市城管办以厦门会晤服务保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市容秩序系统治理,先后对占道经营、店招杂乱、公话亭和报刊亭破损、乱树遮阳伞、流浪乞讨人员、运输车辆污染、小区乱停车、“僵尸车”及共享单车违法停放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同时,逐步提高应对市容管理新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10月牵头开展共享单车治理以来,按照摸底调查、严控总量、政策指引、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督促单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短时间内清理收缴违规停放的单车近21万辆,全市范围共享单车停放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完善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若干意见》,初步搭建起规范单车企业经营和车辆使用管理的制度框架。
数字城管建设实现提速。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功能不断拓展,开发了指挥协同、电子监察、考核评价、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网格应用、两违综合治理等9大系统;共享全市视频资源,对接市视频共享管理平台16000余路探头,加强对主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物业小区、热点区域城市管理问题的机动巡查和实时监控;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每日梳理分析“12319”热线投诉热点,对市容、油烟、占道、烧烤、噪音等投诉热点和投诉重灾区,加强预警、督办和效果回访,有效化解管理矛盾。
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作用更好发挥。建立智慧考评平台,将“门前三包”、占道经营、夜间烧烤、违章搭盖、乱张贴悬挂、城市家具老旧破损等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主要问题,纳入平台实现统一考评,提升考评效率;采取常规考评与专题检查交叉进行的方式,紧盯城区主要道路、村改居社区、集贸市场、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累计发出巡查专刊226期,通报发现的具体问题36571个,逐一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反馈,成为全市开展灾后重建、市容提升和环境整治、全民动手洁净家园、爱国卫生运动等重点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公开曝光,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刊登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平台17期,在厦门电视台《特区新闻广场》播出“市民与城管”栏目224期,持续放大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城市管理问题有效整改。
(四)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干部队伍焕发新活力。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定期组织党课教育,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夯实队伍思想作风基础;坚持在一线发现、培养、锻炼和考察干部,结合厦门会晤筹备保障等中心工作的开展,引导干部职工在基层岗位建功立业,一年来通过一线考察,共提拔任用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32名,树立了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全年市委编办为我局核增参公编制31名,全系统新进部队转业干部77名,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加强,进一步凸显了队伍的作用和地位。
法治化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在全市行政机关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团,聘请三所知名律师事务所的8名律师为本局法律顾问,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涉诉应诉、执法释疑、立法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深入落实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印发《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格式范本》等制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有序;修订完善《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保证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文书送达、行政强制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联合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非诉行政案件实行“裁执分离”的意见》,在破解“两违”非诉案件执行难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督察督办成效初显。成立局领导挂帅的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出台《政务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督办事项分类和办理结果审核考评办法》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在执法督查的基础上,将上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12319服务热线和信访受理、市容考评和网络舆情监测发现的重点问题,统一纳入督办系统,实施政务工作和执法事项量化督办。一年来共派发督办件688件,已按进度落实654,印发督查通报6期,对60项重点事项推进情况开展现场督办,发出督办通知12份,有效减少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懈怠延误的现象,推动了重难点工作的落实和解决,促进了行政办事效率和执法办案效率“双提升”。
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要求,开展全员轮训,完成了全系统840名干部职工分级培训,培训覆盖面之广、参加人数之多、形式内容之丰富,均为历年之最,全方位提升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省率先配发新式制服,展现新时代城管队伍的崭新形象;加强正面宣传,树立了谢益龙、李再兴、林萌琦三位城管系统市级劳模等典型,更加关注网络舆情,出台《厦门市城管执法系统网上诉求处置回应办法》,对群众通过媒体表达的关切和诉求坚持及时正面回应,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持续开展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检查评比,制度建设、硬件建设、执法办案等方面更加规范,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各基层中队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在住建部“强、转、树”行动总结表彰中,叶恒忠副局长受表彰为突出贡献个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48.11万元,本年收入9,955.98万元,本年支出9,408.5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5.55万元。
(一)2017年收入9,955.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290.87万元,增长14.9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893.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5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25.9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36.81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9,408.5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678.70万元,增长21.7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692.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30.62万元,公用支出1,361.79万元。
2.项目支出2,715.7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41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42.0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673.65万元,增长22.7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9.15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按进度支出厦门市数字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二)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09.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9.65万元,2016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17年建设厦门智慧城管一期项目,并支付进度款。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8.2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4.4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2017年执法局退休人员增加以及政性调整离退休人员补贴。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19.3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14.85万元,增加327 %。主要原因是2017年考评办退休人员增加以及政性调整退休人员补贴。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1.9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97.33万元,减少49%,主要是2016年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2017年只支出本年度费用。
(六)行政单位医疗92.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83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执法局在职人员减少。
(七)事业单位医疗27.5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5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考评办在职人员增加。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46.6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9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基数。
(九)行政运行4596.1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91.5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增人增资和政策性调整增加执法局和执法支队人员经费。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07.7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89.87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城管执法暂扣物品集中停放场建设项目,支出进度款636.18万元。2、增加了厦门会晤行道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支出经费218.49万。3、工作服的配置标准为每两年配发1套,2017年支出较2016年增加30万等。
(十一)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共支出1470.24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31.4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8.84万元,主要是考评办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2016年在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科目核算,2017年科目调整,该项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32.7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考评办增人增资及政策性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十二)其他支出42.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5.73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依据政策测算,2017年领取人数较2016年多。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4.2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1.5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市公共设施303.1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1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系单位职责调整,该项经费2016年由市建设与管理局调入我局,2015年部分费用在2016年支付。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0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1.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此项开支。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87.69万元,支出决算70.61万元,完成预算的80.52%,同比下降29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年初无出国(境)费预算,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不变,均为0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6 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00%和29.95 %,主要是:公车改革,减少公车保有量及公车使用率。
(三)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4%,主要用于兄弟城市城管执法部门来厦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9 批次、接待总人数95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54.09%,主要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接待标准提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9.86万元,比2016年增加673.79万元,增长123.39 %,主要原因是:1、2017年派遣非在编人员经费490万在公用经费劳务费列支,2016年在人员经费列支;2、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124.26万;3、执法支队增人一般综合定额增加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4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6.09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7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 车辆4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城市维护、两违治理、厦门智慧城管3个项目涉及金额745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严格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按程序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监督管理,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通过绩效评价的运用,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 TEL:0592-2056110 邮编:3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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