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为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户外广告设置地点现场勘察、智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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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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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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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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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简称城管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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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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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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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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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负责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考评。
(二)户外广告设置地点现场勘察,户外广告设施档案管理。
(三)承担指挥中心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1.管理指挥中心前台席位及座席人员以及后台数据席、技术席、调度席、协调席;
2.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功能拓展、技术维护和管理工作;
3.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立案、派遣、审核结案和考核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城市管理问题的指挥调度;
4.承担市城管办督办案件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市城管办开展城市管理问题协调;对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交督办建议;审核平台监督事项,并进行过程跟踪;跟踪城市管理重大问题的协调、催办、督办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2118.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98万元,下降0.8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1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8.3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2118.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98万元,下降0.8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00.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93.42万元,公用支出307.26万元;
2.项目支出317.7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8.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98万元,下降0.80%,主要是由于:(一)基本支出增加94.3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人增资;(二)项目支出减少111.36万元,原因主要压减宣传培训等专项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36.23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71万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金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38.97万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6万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40.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97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0.9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16.49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16.4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支出
2021年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的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30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34万元,下降2.0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公用支出: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