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无照流动商贩管理、非机动车占道管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砂石土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养犬管理、建筑外立面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拟订城市综合管理的近中期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事项,组织实施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拟订城市综合管理标准、监督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对各相关部门、各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负责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公益宣传制作与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水景雕塑的运营维护工作;负责铁路沿线保洁监督工作;负责本级城市综合管理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调研。
(三)制订本市市容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检查标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容管理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协调,对城区主要道路、城乡结合部、海域沙滩岸线单位、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窗口单位、公园旅游景点和休闲场所、在建建筑工地、过境公路、二次供水等25项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等进行量化考评。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题市容管理调研,办好电视台《每日市容巡报》。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简称执法局机关) |
财政全额拨款 |
94 |
94 |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执法支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77 |
74 |
|
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评办) |
财政全额拨款 |
63 |
5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任务是:深化“两违”治理,城市整治提升,持续优化城市容貌环境和管理秩序,着力实现城市人性化、法治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深化“两违”治理。坚持岛内整治不放松,启动东坪山违建整治,并不断向岛外扩展;切实摸清违建底数,深入研究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解决办法,进一步落实新增“两违”责任追究办法,对新增“两违”控制不力、履职不到位现象坚决启动督办和问责。
2、抓好市容市貌再提升。注重城市管理精细化,既抓好重点路段,更注重背街小巷、施工工地等薄弱环节,研究快出台简便易行的工作模式,持续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落实、可督查督办的包含惩罚性措施的“门前三包”方案;制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跨店经营、欺诈经营的整治方案,争取形成常态化制度;加强共享单车整治,围绕建立长效机制,研究根本遏制共享单车无序摆放、影响市容环境现象发生的整治办法。
3、规范提升广告店招管理。对店招整治规范不到位的点位,明确整治计划,倒排整治时间表,确保店招整治规范到位;根据摸排的尚未拆除的、设置不规范等非法广告整治清单加大拆除力度;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的程序开展户外广告窗口审批工作。
4、深入开展对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扰民的联合执法,重点治理鼓浪屿烧烤问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市政园林相关执法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动各项大型专项整治。
5、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理顺市、区执法局的关系,理清市、区执法局职责,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区执法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局延续日巡查工作制度,组建市容巡查小组,全局机关、大队要下沉一线,密切联系基层执法部门,配合区执法局做好市容巡查工作,市区联动形成合力。积极理顺裁执分离事宜,破解执行难问题。
6、创新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实现城管执法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文书送达、行政强制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7、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考评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扩大考评覆盖范围,提高考评标准和频率,做到市容考评全覆盖,及时将考评结果反馈至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强化考评成果运用,并加大对考评后仍整改不到位现象的扣分力度。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考评,进一步提升考评的公信度。抓好《每日市容巡报》工作,加大对市容管理的监督、整改力度。
8、着力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坚持向科学技术要效率。及时将“两违”案件、舆情事件、城市市容环境管理问题、信访件等纳入数字城管平台进行督查督办;拓展数字城管平台功能,朝着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的方向,把城市管理服务事项和问题处置全方位、全过程纳入平台运行,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智能化把控。
9、创新推广社会化服务的做法。探索实施城市管理问题网格巡查、市容秩序辅助管理等服务外包,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城市治理模式。
10、高度重视法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户外广告管理方面配套制度建设,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做到有堵有疏;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对现有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11、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多动,继续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加大队伍培训、学习力度,全方位铺开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13352.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49.44万元,增长19.1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35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5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为13352.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49.44万元,增长19.1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774.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57.42万元,公用支出1817.07万元;
2.项目支出4578.3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52.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49.44万元,增长19.18%,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政策性调整增加及增人增支,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30名军转干部;项目支出由于部门工作任务增加,部分项目支出进行调整增加,2019年增加了暂扣物品堆场建设经费900万元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0.88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22.63万元。用于考评办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9.76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养老金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19.01 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60.99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30.79万元。用于考评办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6万元。用于考评办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九)行政运行6197.1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39.67万元。为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执法装备更新、宣传培训、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市容市貌整治、厦门辖区铁路沿线清扫保洁、街头水景雕塑的养护和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城市氛围布置、岛内流浪犬管理、数字化城管运行维护、暂扣物品堆场建设等。
(十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84.01万元。为考评办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535.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48.3万元,主要用于市容考评专项业务经费。
(十三)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90.4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信息系统与城市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城管”平台的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功能“五位一体”等数字城管信息化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也是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学习考察,借鉴国外城市管理及保障国际性展会活动的先进理念和好的经验做法,特别是街面环境管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管理经验,推动我市在城市管理和执法领域的对外交往与合作。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与2018年相比出访的国家及考察内容不同,所需经费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城市城管执法部门来厦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6.31%,主要原因是:预计2019年外地单位来厦调研减少,并按要求对行政经费支出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80.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执法局机关公务车19部已拨调到机关事务管理局,费用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支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0.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3.41万元,增长15.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71.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0.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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