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时间:2020-02-07 17: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无照流动商贩管理、非机动车占道管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砂石土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养犬管理、建筑外立面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拟订城市综合管理的近中期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事项,组织实施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拟订城市综合管理标准、监督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对各相关部门、各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负责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公益宣传制作与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水景雕塑的运营维护工作;负责铁路沿线保洁监督工作;负责本级城市综合管理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调研。

(三)制订本市市容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检查标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容管理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协调,对城区主要道路、城乡结合部、海域沙滩岸线单位、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窗口单位、公园旅游景点和休闲场所、在建建筑工地、过境公路、二次供水等25项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等进行量化考评。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题市容管理调研,办好电视台《每日市容巡报》。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简称执法局机关)

财政全额拨款

91

90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执法支队)

财政全额拨款

104

104

厦门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简称事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63

5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工作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加快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切实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智能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城市管理高位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落实“大城管”治理格局。

(二)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体系。牵头梳理制定我市涉及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广告招牌、行政执法等方面现有行业管理标准,明确城市管理标准、精细化要求、考核评价等事项,制定发布《厦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配套编制城市管理指挥手册,作为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和依据。

(三)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加快立法修规,构建以《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为统领,相关专业法规为补充的法规政策体系。

(四)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制定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加快完善智慧城管平台,推动智慧城管平台与便民服务平台、公共安全平台对接。强化纵向延伸,建立“门前三包”、共享单车监管等多个专项监管系统。积极构建移动执法体系,实现执法行动智能化。

(五)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城市综合管理网格的全覆盖,实现城市管理的共建共治、共管共享。

(六)加大力度整治城市管理疑难问题。对照《厦门市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一是开展“两违”综合治理行动。二是开展“门前三包”整治行动。三是开展流动摊贩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行动。五是开展户外广告店招提升行动。六是牵头开展城中村治理行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13764.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11.56万元,增长3.0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76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6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为13764.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11.56万元,增长3.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250.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98.50万元,公用支出2151.92万元;

2.项目支出3514.0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64.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11.56万元,增长3.08%,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75.93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及增人增支,2020年比2019年增加了30名军转干部;(二)项目支出减少1064万元,原因是 2019年暂扣物品堆场建设项目安排经费900万元,2020年该项目已完工,无需再安排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337.9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29.85万元。用于事务中心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5.23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养老金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5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40.18 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73.14万元。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31.81万元。用于事务中心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6万元。用于事务中心人员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九)行政运行7613.1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79.94万元。为执法局机关和执法支队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执法装备更新、宣传培训、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市容市貌整治、厦门辖区铁路沿线清扫保洁、街头水景雕塑的养护和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城市氛围布置、岛内流浪犬管理、智慧城管运行维护、暂扣物品堆场管理等。

(十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71.71万元。为事务中心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54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29.06万元,主要用于市容考评专项业务经费。

(十三)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305.00万元。

1、城市综合服务平台项目14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建设基于网格化管理的城市管理协同平台,实现对城管委联动部门的横向协同,形成“大城管”格局。二是根据现有摊规点管理职能,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建设从审批到监管到退出机制的摊归点监管系统;针对广告管理不足的地方增加广告监管。三是内部业务协同系统。

2、智慧城管升级项目16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视频智能分析、城市管理执法专项业务应用、移动端便民服务、全方位监督考评、数据安全以及移动视频监控等系统,着力于补充执法力量、实现源头治理、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监督考评支出,该项目是跨年项目,2019年已安排预算资金45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也是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安排16.12万元用于出国学习考察,2020年无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3.88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城市城管执法部门来厦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行政经费支出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16.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8.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7.39万元,增长20.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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