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51-03-2016-001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及办理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 | 本局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报送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录入市信用平台的通知 |
厦城执〔2016〕9 号
各区执法局,市局一大队:
根据市政府要求及市发改委《关于报送 2013 年以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通知》,请你们按照附件格式要求, 填报 2013 年以来违反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进行非法占地、违 法建设行为(包括小区物业违建),经城管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 定但仍至今未整改到位的当事人信息(企业与自然人分别两张表 格录入),以便汇总市发改委录入市信用平台。该项工作利于促进全市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相关当事人信息请于2016 年 1 月 20 日下午下班前报,如有问题请联系市局执法协调处。
附件:1.关于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录入市信用平台标准的 说明
2.自然人处罚信息
3.企业处罚信息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 年 1 月 20 日
附件 1
关于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录入
市信用平台标准的说明
(一)企业名称(或当事人名称)设置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被处罚人的名称。
(二)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设置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信息公示开始时间设置 各区执法局违法信息报送市信用平台的时间,我局违法信息录入市信用平台的时间。
(四)信息公示结束时间设置 记录开始有效时间到记录失效时间之间的时间为有效期限,
即公共信用信息对外提供查询的时间期限。根据《厦门市公共信 用信息管理办法》,该条款设置期限一般为 5 年,即录入市信用 平台 5 年内提供查询。
(五)处罚时间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书送达日期。
(六)公开类别设置
“企业两违信息” 公开类别设置为社会公开,“个人两违信息”公开类别设置为依申请公开。
(七)处罚依据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八)决定书编号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编号。
(九)违法行为设置
建议:录入格式为“当事人在 X 时于 X 地违法建设(非法占 地),违法建设面积(非法占地面积)XX 平方米”。
(十)信用数据编号设置 信用数据编号是指每一条信用信息都有独一无二的编码,市
局从 000001、000002、000003 开始录入,思明区执法局从 100001、
100002、 100003 开 始 录 入 。 因 此 , 思明 100001-199999, 湖 里
200001-299999,集美 300001-399999,海沧 400001-499999,同 安 500001-599999,翔安 600001-699999,市局 000001-099999。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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