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33-07-2022-004 | 主题分类 |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函〔2022〕22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2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29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资源规划局:
《关于给予我市农村居民住宅确权及办理产权证的建议》(第0129号)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陈凤凰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有审批手续的农村居民住宅全面给予办理产权证的问题,是当前推进我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重点。我局结合工作职责并针对代表建议,梳理了在农村建房两违管控及居民住宅确权等方面所建立的机制及采取的有效措施,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当前农村建房的执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治违办(市执法局)统筹协调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下,精准务实推进“两违”综合治理,新增两违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农村无手续违建问题得到了根本遏制,历史违建逐步化解,为农村居民住宅确权工作营造了良好态势。从2018年起,每年拍摄全域航摄影像、每季度提取卫星遥感数据,并运用无人机、人巡等手段,对各区常态化开展巡查防控,对巡查发现的疑似新增“两违”,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先后总结推广建房“挂牌施工”“四到场”制度和危房整治“七步法”。同时,注重加强与资源规划、农业农村、镇街之间的沟通协调,先后协调帮助解决同安祥平街道陈某某建房20年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同安洪塘镇龙西社区新农村建设12年有房无证等“老大难”问题。但从近年来“两违”管控情况分析,我市农村建房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基层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有的镇(街)主体责任未真正落地,部分农村建房(含危房翻改建)批后监管缺失,“四到场”未严格落实到位,竣工验收环节缺失,办证率偏低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代表提出的“给予农村居民住宅确权及办理产权证”的建议,结合“两违”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加大对两违的巡查监控力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1〕6号)要求,明晰责任,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配合、快速查处机制。推广“四到场”机制和落实带图审批制度,引导农村私房有序建设,将事后整治向事前管理转变。结合城管智慧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天地网”管理系统功能升级拓展及系统融合工作,试点运用Insar雷达卫星3D云监控新增两违,增强对区域违建趋势的研判能力。
二是优化监督考核机制。将网格化巡查工作落实、新增两违管控及相关专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无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手续新、改(扩)建的新增两违,依法组织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为农村居民住宅确权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领导署名:李伟宏
联 系 人:郭跃华
联系电话:0592-5379326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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