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44-33-07-2023-003
  • 备注/文号:厦城执函〔2023〕10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3-02-24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2-24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第0021号

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公安局

释普端代表所提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柔性治理的建议》(第0021号)收悉,我局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严抓好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纠治取得较好成效。同时,深入调研群众非机动车停放需求突出的点位,积极对接公安、建设、消防救援、市政园林等单位,推动全市新增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2.7万余个(岛内5600余个、岛外2.2万余个)。其中,思明区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点2500余处(道路停车点1500余处,可容纳非机动车7500余辆,各物业小区内施划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1010处),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593处,增设集中换电柜139处,有效缓解了群众的停车、充电、换电需求。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道路、小区、学校周边进一步深入调研,指导思明区严格按照《厦门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公共区域停放区设置指引(试行)》做好非机动车停车位增设工作,对违法停放行为高发点位,及时调整、扩大停车区域,在不影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合理停放需求,切实做到停车位“应划尽划”,并积极配合属地建设、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增设安全充电换电设施。

此复。

 

领导署名:李明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5379572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21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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