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33-07-2023-004 | 主题分类 |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函〔2023〕11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6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65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建设局:
《关于提升农村宜居环境住宅建设规划的建议》(第0605号)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陈水强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宜居环境住宅建设规划的建议,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农村居住品质的重点。我局结合工作职责并针对代表建议,梳理了在农村日常巡查、执法等方面所建立的机制及采取的有效措施,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当前农村住宅建设的执法情况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市执法局围绕“遏增量、化存量、防变量”的工作思路,会同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天地网”图斑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新增“两违”整治等专项行动,精准务实推进“两违”综合治理,新增“两违”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农村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得到了根本遏制,历史违建逐步化解,为农村宜居环境建设营造了良好态势。先后协同配合总结推广农村建房“挂牌施工”“四到场”制度、小散工程纳管和危房整治“七步法”,并从政策机制入手,出台《关于建立“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厦门市重点类型“两违”风险全周期管控机制》等文件,推进农村住宅建设管理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两违”。但从近年来“两违”管控情况分析,我市农村住宅建设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基层“两违”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有的村庄公建配套设施或民俗公益设施等存在占用耕地未批先建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代表提出的“打造农村新规划建设提升试点村、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建议,结合“两违”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大对“两违”的巡查监控力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1〕6号)要求,明晰责任,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配合、快速查处机制。配合推广小散工程纳管、“四到场”机制和落实带图审批制度,引导农村私房有序建设,将事后整治向事前管理转变。结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督促各区围绕“事进系统、责任进格”,建立完善网格责任机制。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建设、资源规划、农业农村、镇(街)等单位协同配合,强化对农房的审批建设管理,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强化事前的审批、许可和事中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农村私房、公建配套建设未批先建的问题。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充分运用航拍、卫拍、无人机、动态巡查等手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疑似“两违”问题,对无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手续新、改(扩)建的新增“两违”,依法组织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为农村宜居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村庄建设规划得到顺利实施。
领导署名:李伟宏
联 系 人:郭跃华
联系电话:0592-5379326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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