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44-33-07-2024-020
- 备注/文号:厦城执函〔2024〕65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4-07-31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A类
释忠明委员:
我局高度重视文明养犬执法管理工作,始终认为文明养犬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养犬管理事关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事关城市文明形象。特别是去年其他城市犬只伤人事件出现后,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从抓“宣传带动、部门协同、完善配套”入手,理清“执法与管理”、“法治与自律”等关系,破解“投诉多、处罚难”等难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累计处理各类投诉3703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48次,开展文明养犬宣传1128次,纠正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5143起,责令办证466起,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22起,行政处罚125起,处罚金额28365元。今年来,力度不减,截至上半年,处置各类投诉762件,组织巡查3000余次,纠正各类不文明行为800余起,责令办证112起,行政处罚39起,罚款9000余元。同时,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犬只领养26批次,共计159只,推动建设文明养犬示范小区24个,开展各类宣传及广场活动19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去年5月份以来,我局结合实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厦门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养犬知识宣传。通过“送法入社区、送法入户”,努力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养犬意识。二是围绕提升全社会文明养犬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在公园、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养犬宣传。同时结合执法活动开展面对面的宣传,从文明养犬、法规解读、执法行动等方面深入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养犬,努力营造全社会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三是针对媒体关注的违规销售犬只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根据我市禁养犬、无证犬多来源于宠物店非法销售这一现状,牵头组织岛内两区城管局,对岛内宠物店开展全面摸排和突击整治,截至目前,共走访排查宠物店、宠物医院535家,分发各类宣传单1700余份。
(二)创新执法服务模式,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将执法理念由“末端执法”向“靠前服务”转变,推动社区养犬治理方式创新,培育社区居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推进文明社区建设。会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湖里区禾山街道湾北社区珊瑚海小区举行“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授牌仪式暨文明养犬执法宣传活动,并邀请市人大、市委文明办、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市机关效能办等相关领导到场参加,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到场督导。通过创建“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区居民养犬自治模式,不断增强小区群众文明养犬、诚信养犬意识。
(三)立足重点,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一是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违规遛犬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将市区主干道、市属公园、筼筜湖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列为养犬执法重点监管区域,对铁路文化公园、白鹭洲公园、筼筜湖畔、湖滨南路、厦禾路、禾祥西路等地,集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频率,确保全面覆盖、每日必查,并根据养犬人公园遛犬习惯,对市属公园采取错时执法工作方式,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定位、错时巡查执法,劝导、查处违规携犬入园行为;二是在落实常态巡查执法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利用周末、节假日、旅游旺季在岛内主干道、公园、商业综合体、小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源头治理,重点加强对宠物店非法销售犬只行为的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向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合法经营,并与商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指导商家成立自律协会,自管、自纠,既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又使经营行为进一步合法、规范。
(四)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力量。一是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市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抽调人员充实执法队伍,成立养犬管理执法专班。二是强化辖区属地责任,要求各区成立相应专班,特别是驻街中队,专人专管,加大对违遛犬,未及时清理粪便,违规养犬等行为进行处罚。
(五)探索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一是按照“公安主导、城管执法、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推进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做好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机制,着重解决执法中养犬户不配合、入户难、取证难等执法问题,探索共同开发养犬管理APP,整合犬主和犬只信息登记、免疫登记、年审记录、违规记录等数据,实现犬只登记信息化管理;二是协调督促街道、社区、物业、公园等管理部门加大养犬管理力度,对违规养犬行为应主动开展劝导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及时通报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探索建立管理执法互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鼓励群众利用随手拍在厦门城管APP平台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探索推动小区物业、公园等单位在显要位置设置曝光台,对不文明遛犬行为进行曝光,督促犬只所有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登记管理。目前,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厦门市公安局按照2022年5月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明确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和管理,在各重点管理区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户一犬一证一档。养犬人携带犬只到农业农村部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28家)进行健康检查,接种疫苗,植入电子芯片,领取免疫证明,然后持身份证、申请书到所在片区公安部门办理养犬证。为进一步方便养犬群众,公安、行政执法、农业农村联合建设“厦门市智慧养犬管理平台”,依托“E政务”便民服务站、微信小程序、“i厦门”APP等多种线上渠道提供申请路径,发放电子“犬类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但从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执法过程中看,仍然有群众对登记管理不重视,主观上对养犬办证较为反感,甚至部分年轻养犬者一时冲动饲养宠物犬只,不履行办证责任,刻意逃避监管。下步,持续与公安部门保持联动,依托各社区网格员提供的养犬信息,做好上门走访、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形成依法文明养犬社会氛围。
二是持续加大常态化执法力度。针对重点管理区域遛犬不牵绳、大型犬只公共场所不戴嘴套、饲养各类禁养犬只甚至纵犬伤人等各类破坏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处罚力度,下一步将不断加强同养犬执法管理各个相关部门的交流协作,积极研究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及区级公安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和投诉热点区域采取重拳整治、联合治理,促进市民依法文明养犬。今年4月起至12月30日,市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的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是针对不文明养犬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常态、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提升养犬登记办证率,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提高养犬管理整体水平。
三是抓好第三方收容机构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局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犬只捕捉收容寄养处置协议》,各区城管局也与该公司签订了犬只捕捉收容协议。根据协议要求,该公司按照年均收容处置500只标准配置,建设了犬舍、物资存贮仓库、接待室、会议室、资料室、器材室、诊疗室、饲料加工区、无害化处置场、消毒通道、化粪池等场地,同时配备了专业捕犬人员、动物疫病防治人员、兽医,捕犬车辆及相关设备、防护器材。第三方公司24小时备勤,听候调度,较好地完成了犬只捕捉、收容、寄养、无害化处置等工作。下步,将进一步向第三方服务公司提好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规范化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文明养犬氛围。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不断开拓宣传工作新领域,创新宣传理念、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坚持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规范经营、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通过“厦门城管”公众号推送报道,从文明养犬、法治倡导、法规解读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居民规范养犬,加强流浪犬只捕捉力度及犬只违法行为的处罚,及时消除犬只扰民现象。
领导署名:史宁军
联 系 人:吕天若
联系电话:5379396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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