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0”联动工作简报
2011第3期
2011年10月8日
本 期 要 目
〔受理情况〕
7-9月投诉受理处置情况
〔执法情况〕
思明执法局莲前中队:联合执法 宣传先行
思明区执法局:执法佩戴新设备,暴力抗法得防控
湖里执法局:大学生城管志愿者在行动
集美区执法局:高墙内藏违建,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拆除
同安区执法局:加强宣传三部门联合制止非法占地违法建设
翔安区执法局:千余平搭建藏身龙眼林深入做工作终自行拆除
〔受理情况〕
7-9月投诉受理处置情况
2011月7日1日至9月30日市行政执法局共接 “110”专线案件7842件,有效案件7166件,实际派发6314件其中思明区执法局办理2271件、湖里区执法局办理1663件、集美区执法局办理921件、海沧区执法局办理313件、同安区执法局办理353件、翔安区执法局办理209件、直属二大队办理97件、直属三大队办理40件,废土管理站办理95件,鼓浪屿大队办理33件。市执法局110值班中队办理309件。其他10件。所有个案均已按规定处理完毕。
〔执法情况〕
思明执法局莲前中队:联合执法 宣传先行
洪山柄小区为当地村民就地的安置房,居民组成大部分为原当地村民,因该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小区管理混乱,外来车辆经常到小区内停放,导致小区居民车辆无处停放。7月14日上午,该小区内有一户居民在小区内一个停车位上设置停车锁,随后小区内居民群起效仿争相设置停车锁或设置铁链不但占用原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还占用小区绿地、小区道路、消防通道等。经了解该设置停车锁及铁链属小区居民自发行为并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初步统计设置羊角地锁占用车位有24个,设置铁链占用车位有33个。
由于占用车位分配不均,居民间已有争执,部分村民到中队投诉,中队经现场多次了解后发现该现象属群体性违建,现小区居民情绪较为激动,若对此违建行为进行强制拆除恐引发群体性暴力抗法。一方面为了此违法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群体性暴力抗法发生,中队联合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安检站、社区居委会于7月28日联合发出公告,讲清此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责令业主三天内自行整改,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队员们将公告粘贴在违规设置车锁和铁链旁的柱子和墙上的同时和社区负责人一道挨家挨户找村民座谈,在他们的宣传和教育下90%的村民自行拆除了围观设置的车锁和铁链,剩下一小部分不整改的钉子户,8月2日中队联合“9+1”、街道综治办、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一起短时间内大规模出现的违规设置停车锁、停车链行为,在中队宣传教育在先,联合执法为保障的基础上有效的给以制止了。
(思明区执法局莲前中队:王丽群供稿)
思明区执法局:执法佩戴新设备,暴力抗法得防控
执法过程记录一直是城管执法过程中一项重要工作。近日,思明区执法局的一线执法队员多了一样取证法宝,那就是局里统一给中队配备的“数码鹰”多功能执法记录仪。8月7日夜间,机动一中队在对环岛路进行集中整治行动中,首次使用了这个新法宝,中队执法人员佩戴新版“数码鹰”进行现场执法。以往,在执法过程中,总是有个别“较狠劲”的摊贩,会在摄像、照相取证盲区伺机报复靠近的队员,或是诬陷队员对其进行人身伤害。通过佩戴“数码鹰”,可以现场记录执法队员与当事人面对面的执法过程,当事人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清晰记录,当事人无从狡辩抵赖。面对这个“新法宝”,那些蛮不讲理的当事人再不敢“先下手为强”,整个执法过程也更加顺利,当事人的配合度也有所提高。
近年来,我局积极将“智慧执法”列入中队执法新模式研究课题中,通过分析辖区特点,剖析执法相对人心理,在人性化执法的基础上主动推进规范执法进程,建立服务型管理机制,在工作实践中主动将文明、服务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思明区执法局 陈安聪、黄谦 供稿)
湖里执法局:大学生城管志愿者在行动
2011年8月18日,湖里区执法局向厦门市城市职业学院征招的100名大学生城管志愿者正式上岗了,为湖里区的文明城市创建注入新鲜血液。他们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职城管志愿者活动,主要协助执法人员对各类不文明行为和违规现象进行劝导、制止和管理,宣传城管法律法规,从事力所能及的城市管理活动。
一个个别着志愿者红袖章、戴着志愿者红帽子的“特殊” 大学生城管志愿者,在城管队员的带领下,走在南山路、海天路等老街,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并当起了义务“城管”,在街头制止、纠正市民的违章行为,并向市民发出倡议。遇到商家、摊贩不配合情况下,队员和志愿者一起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讲道理,讲政策,摊贩们大多数会很理解和配合的。当再三劝导无效下,执法队员只能采取暂扣摊贩们的经营工具。烈日下,志愿者们汗如雨下,但纷纷表示:“虽然城管工作的艰辛,但能为厦门文明创建做贡献,那工作就再累也很有意义!”
让大学生志愿者走近城管,了解城管,是湖里执法局创建文明城市的一个举措。湖里执法局还邀请社区老党员、小摊贩等群众来做城管志愿者,让他们有机会了解城管,从而支持、理解城管,共同为打造美好的城市环境共同参与、多一些理解,尽一份责任。
集美区执法局:高墙内藏违建,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拆除
9月14日上午,集美区执法局执法队员在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灌口大道1685号东侧一处铁皮围墙的高度有违常理,似乎在遮掩着什么。执法队员立即前往一探究竟,发现铁皮围墙内赫然挺立着高约4米的铁架搭盖。通过询问现场施工人员,该铁架搭盖为昨夜抢建的,占地面积约287.1平方米,没有任何用地手续。执法人员立即将该处违章搭盖上报领导,并联系其他执法人员及“锤子队”前来支援。在经过半小时的拆除作业后,这处由高墙遮挡着的铁架搭盖被夷为平地。
(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灌口中队高晓琳 供稿)
同安区执法局:加强宣传 三部门联合制止非法占地违法建设
近期,同安莲花镇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有所回潮,为了遏制这种违法抢建的不良风气,减少村民因违法抢建带来的损失,建造和谐的建房环境。经莲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由莲花镇执法中队、莲花镇村建办、莲花镇国土所三部门加强日常宣传与巡查管控,并采取如下措施对建设行为进行处理:对于可申请、符合一户一宅、规划区内的土地,可上报村土管员填写申请表后经莲花国土所批准再建;有旧房翻建的直接上报村建办审批建设。对于未经审批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新出现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于村民无法出示任何审批手续的建设行为,视为违法建设进行处理。
自9月以来,莲花中队的全体执法队员协同镇村建办、国土局人员前往所辖各个片区,颁发通知单300多份;在法制宣传栏、学校、小卖部张贴通知200份,对进行此次联合整治活动周到全面细致的宣传。
(同安区执法局莲花中队供稿)
翔安区执法局:千余平搭建藏身龙眼林深入做工作终自行拆除
翔安区新圩镇上宅村,在通往同安方向公路的北侧是一大片郁郁葱葱的龙眼林。当事人叶某心存侥幸,以为此处较为隐蔽,执法人员发现不了,竟偷偷地在龙眼林中违法搭建。砍伐部分龙眼树,平整土地,违建面积将近1200平方米。
7月18日,正当违建者搭好钢骨架时,却被巡查的新圩执法中队人员发现。执法人员依法开单查处,调查取证。一边要求当事人停止施工,一边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最后作出拆除决定。
在强制拆除前,执法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主动找当事人深入做工作,讲清法律条文,讲清政策规定,讲清法律责任。为了减少当事人的损失,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搭建,恢复土地原貌。经过和村委一起做工作,跟当事人反复沟通,最后,当事人答应在一周之内自行拆除。8月22日,当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时,该处搭建已全部拆除。
(翔安区执法局包伟旺 供稿)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