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落实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
日期:2011-07-14 字体显示:
 

各支部:

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落实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厦直党【2011】3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把公开承诺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部署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特点,针对不同岗位要求,注重把握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明确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党员公开承诺。领导干部要带头公开承诺,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要及时公开。要及时收集汇总公开承诺书,并注意检查指导承诺是否按照工作岗位职责来制定,防止承诺事项众人一面、千篇一律。同时,要利用墙报、网络等平台,及时将承诺事项公开、公诸于众,多形式、多渠道地将承诺亮出来,让群众知道,接受监督。在2011年公开承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公开承诺书》、《党组织公开承诺书》的样式,对承诺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并认真做好《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台帐》,定期更新。

三、要注重实效。承诺事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杜绝空话、套话,防止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对已经作出的承诺,要切实加以兑现落实,真正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要把承诺内容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放到服务对象和群众中去评议,通过领导点评、群众评议、检查考评,督促公开承诺事项落到实处,促进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工作效率的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大幅度地提高,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附件 1、《党员公开承诺书》

2、《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3、《公开承诺工作台帐》

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党员公开承诺书

(  年度)                                党组织名称(盖章): 时间:

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  年度)

党组织名称

书记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党

年月

任书记年月

行政职务

承担

任务

公开

承诺

内容

签名:

年 月 日

上级党组织审定意见

兑现落实

情况























党组织名称(盖章): 时间:

公开承诺工作台帐

党组织名称(盖章):

党组织党 员

姓 名

承诺

事项

数量

已经履诺

事项

数量

正在

履诺事项数量

尚未履诺

事项

数量

改 进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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