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厦直党〔2011〕82号)和《徐模同志在市直机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2.《徐模同志在市直机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局机关党委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