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4-51-02-2025-001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文 号 | 厦城执〔2024〕98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新修订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部分内容的通知 |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各处(室)、大队,事务中心: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正案、福建省住建厅修订裁量权基准相关内容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市执法局在反复征求意见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4月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30部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裁量权基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部分修订稿)》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处反馈。(联系人:石梦婷,联系电话:5379391)
附件: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部分修订稿)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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